第459章 (3)[第1页/共3页]
丙辰,司空长沙王叔坚免。叔坚既失恩,心不自安,乃为厌媚,醮日月以求福。或上书告其事,帝召叔坚,囚于西省,将杀之,令近侍宣敕数之。叔坚对曰:“臣之本心,非有他故,但欲求亲媚耳。臣既犯天宪,罪当万死。臣死之日,必见叔陵,愿宣明诏,责之于地府之下。”帝乃赦之,免官罢了。
戊戌,侍中建昌侯徐陵卒。
初令民二十一成丁,减役者每岁十二番为二旬日役,减调绢一匹为二丈。周末榷酒坊、盐池、盐井,至是皆罢之。秘书监牛弘上表,以“文籍屡经丧乱,率多散逸。周氏聚书,仅盈万卷。平齐所得,除其重杂,裁益五千。兴集之期,属膺圣世。为国之本,莫此为先。岂可使之流落私家,不归王府!必须勒之以天威,引之以微利,则异典必臻,观阁斯积。”隋主从之。丁巳,诏购求遗书于天下,每献书一卷,赉缣一匹。
癸丑,立皇弟叔俭为安南王,叔澄为南郡王,叔兴为沅陵王,叔韶为岳山王,叔纯为新兴王。
玄月,癸丑,隋大赦。
帝览刑部奏,断狱数犹至万。觉得律尚周到,故交多陷罪。又敕苏威、牛弘等更定新律,除极刑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杖等千余条,唯定留五百条,凡十二卷。自是刑网扼要,疏而不失。仍置律博士弟子员。
帝以李穆功大,诏曰:“法备小人,不防君子。太师申公,自今虽有罪,但非谋逆,纵有百死,终不推问。”
夏,四月,庚午,吐谷浑寇隋临洮。洮州刺史皮子信出战,败死;汶州总管梁远击走之。又寇廓州,州兵击走之。
隋主以长安仓廪尚虚,是岁,诏西自蒲、陕,东至卫、汴,水次十三州,募丁运米。又于卫州置黎阳仓,陕州置常平仓,华州置广通仓,转相灌输。漕关东及汾、晋之粟以给长安。
三月,丙辰,隋迁于新都。
隋既班律令,苏威屡欲更易事条,内史令李德林曰:“修律令时,公何不言?今始颁行,且宜专守,自非大为民害,不成数更。”
河南道行台兵部尚书杨尚希曰:“窃见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具僚已众,资费日多;吏卒增培,租调岁减;民少官多,十羊九牧。今存要去闲,并小为大,国度则不亏粟帛,推举则易得贤能。”苏威亦请废郡。帝从之。甲午,悉罢诸郡为州。
己丑,郢州城主张子讥遣使请降于隋,隋主以和好,不纳。
长孙晟时在荣定军中为偏将,使谓阿波曰:“摄图每来,战皆大胜。阿波才入,遽即奔败,此乃突厥之耻也。且摄图之与阿波,兵势本敌。今摄图日胜,为众所崇;阿波倒霉,为国生辱。摄图必当以罪归阿波,成其宿计,灭北牙矣。愿自量度,能御之乎?”阿波使至,晟又谓之曰:“今达头与隋连和,而摄图不能制,可汗何不凭借天子,保持达头,相合为强,此万全计也,岂若丧兵负罪,归就摄图,受其戮辱邪!”阿波然之,遣使随晟入朝。
蒲月,癸卯,隋行军总管李晃破突厥于摩那度口。乙巳,梁太子琮入朝于隋,贺迁都。
冬,十月,甲戌,隋废河南道行台省,以秦王俊为秦州总管,陇右诸州尽隶焉。
六月,庚辰,隋行军总管梁远破吐谷浑于尔汗山。
隋改度支尚书为民部,都官尚书为刑部。命左仆射判吏、礼、兵三部事,右仆射判民、刑、工三部事。废光禄、卫尉、鸿胪寺及都水台。
时刺史多任武将,类不称职。治书侍御史柳彧上表曰:“昔汉光武与二十八将,披波折,定天下,及功成以后,无所任职。伏见圣旨,以上柱国和千子为杞州刺史。千子前任赵州,百姓歌之曰:‘老禾不早杀,余种秽良田。’千子,弓马武用,是其所长;治民莅职,非其所解。如谓优老尚年,自可厚赐金帛;若令刺举,所损殊大。”帝善之。千子竟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