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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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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7章 (1)[第2页/共4页]

八月,庚午,齐废皇后斛律氏为庶人。以任城王湝为右丞相,冯翊王润为太尉,兰陵王长恭为大司马,广宁王孝珩为大将军,安德王延宗为大司徒。

仲春,癸西,周遣大将军昌城公深聘于突厥,司宾李除、小宾部贺遂礼聘于齐。深,护之子也。

琫又见帝,请间,唯何洪珍在侧。帝曰:“前得公启,即欲实施,长鸾觉得无此理。”琫未对,洪珍进曰:“若本偶然则可;既有此意而不决行,万一泄漏,如何?”帝曰:“洪珍言是也。”然犹未决。会丞相府佐封士让密启云:“光前西讨还,敕令散兵,光引兵逼帝城,将行不轨,事不果而止。家藏弩甲,奴僮千数,每遣使往丰乐、武都所,诡计来往。若不早图,恐事不成测。”帝遂信之,谓何洪珍曰:“民气亦大灵,我前疑其欲反,公然。”帝性怯,恐即有变,令洪珍驰召祖琫告之:“欲召光,恐其不从命。”琫请“遣使赐以骏马,语云:‘明日将游东山,王可乘此同业。’光必入谢,因此执之。”帝如其言。

癸巳,周立皇子鲁公趕为太子,大赦。

癸亥,以尉迟迥为太师,柱国窦炽为太傅,李穆为太保,齐公宪为大冢宰,卫公直为大司徒,陆通为大司马,柱国辛威为大司寇,赵公招为大司空。

乙巳,周以柱国田弘为大司空。

壬申,周主如斜谷,集长安以西诸军都督以上,颁赐有差。丙戌,还宫。

帝每于禁中见护,常里手人礼,太后赐护坐,帝立侍于旁。丙辰,护自同州还长安,帝御文安殿见之。因引护入含仁殿谒太后,且谓之曰:“太后春秋高,颇好喝酒,虽屡谏,未蒙垂纳。兄今入朝,愿更启请。”因出怀中《酒诰》授之,曰:“以此谏太后。”护既入,如帝所戒读《酒诰》;未毕,帝以玉琫自后击之,护踣于地。帝令宦者何泉以御刀斫之,泉惶惧,斫不能伤。卫公直匿于户内,跃出,斩之。时神举等皆在外,更无知者。

冬,十月,庚午,周诏:“江陵所虏充官口者,悉免为民。”

蒲月,癸卯,王劢卒。

齐使领军封辅相聘于周。

阿史那后无宠于周主,神武公窦毅尚襄阳公主,生女尚幼,密言于帝曰:“今齐、陈鼎立,突厥方强,愿舅抑情慰抚,以生民为念!”帝深纳之。

乙酉,上享太庙。

太建五年癸巳,公元五七三年春,正月,癸酉,以吏部尚书沈君理为右仆射。戊寅,齐以并省尚书令高阿那肱录尚书事,总知外兵及内省奥妙,与侍中城阳王穆提婆、领军大将军昌黎王韩长鸾共处衡轴,号曰“三贵”,蠹国害民,日月滋甚。

祖琫使二千石郎邢祖信簿录光家。琫于都省问所得物,祖信曰:“得弓十五,宴射箭百,刀七,赐槊。”琫厉声曰:“更得何物?”曰:“得枣杖二十束,拟奴婢与人斗者,不问曲直,即杖之一百。”琫大惭,乃下声曰:“朝廷已减轻刑,郎中何宜为雪!”及出,人特别抗直,祖信慨然曰:“贤宰相尚死,我何惜馀生!”齐主遣使就州斩斛律武都,又遣中领军贺拔伏恩乘驿捕斛律羡,仍以洛州行台仆射中山独孤永业代羡,与大将军鲜于桃枝发定州骑卒续进。伏恩等至幽州,门者白:“令人衷甲,马有汗,宜闭城门。”羡曰:“敕使岂可疑拒!”出见之。伏恩执而杀之。初,羡常以盛满为惧,表解所职,不准。临刑,叹曰:“繁华如此,女为皇后,公主满家,常使三百兵,何得不败!”及其五子伏护、世达、世迁、世辨、世酋皆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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