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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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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章 (2)[第1页/共3页]

秋,七月,己卯,东魏宜阳王景植卒。

东魏丞相欢以诸州调绢不还是式,民甚苦之,奏令悉以四十尺为匹。

辛亥,上耕藉田。

十一月,丙戌,东魏以彭城王韶为太尉,度支尚书胡僧敬为司空。僧敬名虔,以字行,国珍之兄孙,东魏主之舅也。

魏以侍中宇文测为多数督、行汾州事。测,深之兄也,为政简惠,得士民气。地接东魏,东魏人数来寇抄,测擒获之,命解缚,引与相见,为设酒殽,待以客礼,并给粮饩,卫送出境。东魏人大惭,不复为寇,汾、晋之间遂通庆吊,时论称之。或告测交通境外者,丞相泰怒曰:“测为我安边,我知其志,何得间我骨肉!”命斩之。

玄月,戊戌,司空袁昂卒,遗疏不受赠谥,敕诸子勿上行状及立铭志。上不准,赠本官,谥穆正公。

孙冏、卢子雄讨李贲,以春瘴方起,请待至秋;广州刺史新渝侯映不准,武林侯咨又趣之。冏等至合浦,死者什六七,众溃而归。映,憺之子也。武林侯咨奏冏及子雄与贼交通,逗留不进,敕于广州赐死。子雄弟子略、子烈、主帅广陵杜天合及弟僧明、新安周文育等帅子雄之众攻广州,欲杀映、咨,为子雄复冤。西江督护、高要太守吴兴陈霸先帅精甲三千救之,大破子略等,杀天合,擒僧明、文育。霸先以僧明、文育勇猛过人,释之,觉得主帅。诏以霸先为直阁将军。

大同七年辛酉,公元五四一年春,正月,辛巳,上祀南郊,大赦。辛丑,祀明堂。

东魏尚书令高澄尚静帝妹冯翊长公主,生子孝琬,朝贵贺之,澄曰:“此至尊之甥,先贺至尊。”三日,帝幸其第,赐锦彩布绢万匹。因而诸贵竞致礼遗,货满十室。

魏丞相泰妻冯翊公主生子觉。

大同九年癸亥,公元五四三年春,正月,壬戌,东魏大赦,改元武定。

东魏御史中尉高仲密取吏部郎崔暹之妹,既而弃之,由是与暹有隙。仲密选用御史,多其亲戚乡党,高澄奏令改组;暹方为澄所宠任,仲密疑其构己,愈恨之。仲密继配李氏艳而慧,澄见而悦之,李氏不从,衣服皆裂,以告仲密,仲密益怨。寻出为北豫州刺史,诡计外叛。丞相欢疑之,遣镇城奚寿兴典军事,仲密但知民务。仲密置酒延寿兴,伏懦夫,执之,仲春,壬申,以虎牢叛,降魏。魏以仲密为侍中、司徒。

东魏临淮王孝友表曰:“令制百家为族,二十五家为闾,五家为比。百家以内有帅二十五,征发皆免,苦乐不均,羊少狼多,复有蚕食,此之为弊久矣。京邑诸坊,或七八百家独一里正、二史,庶事无阙,而况外州乎!请还是置三正之名不改,而每闾止为二比,计族省十二丁,赀绢、番兵,所益甚多。”事下尚书,寝不可。

是岁,魏又益新制十二条。

吐谷浑自莫折念生之乱,不通于魏。伏连筹卒,子夸吕立,始称可汗,居伏俟城。其地东西三千里,南北千馀里,官有王、公、仆射、尚书、郎中、将军之号。是岁,始遣使假道柔然,聘于东魏。

冬,十一月,魏太师念贤卒。

魏初置六军。

东魏诏群官于麟趾阁议定法制,谓之《麟趾格》,冬,十月,甲寅,颁行之。

乙巳,东魏发夫五万筑漳滨堰,三十五日罢。

欢渡河,据邙山为陈,不进者数日。泰留辎重于瀍曲,夜,登邙山以袭欢。候骑白欢曰:“贼距此四十馀里,蓐食乾饮而来。”欢曰:“自当渴死!”乃正阵以待之。戊申,拂晓,泰军与欢军遇。东魏彭乐以数千骑为右甄,冲魏军之北垂,所向奔溃,遂驰入魏营。人告彭乐叛,欢甚怒。俄而西北尘起,乐使来得胜,虏魏侍中、开府仪同三司、多数督临洮王柬、蜀郡王荣宗、江夏王升、巨鹿王阐、谯郡王亮、詹事赵善及督将僚佐四十八人。诸将乘胜击魏,大破之,斩首三万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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