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章 (1)[第1页/共4页]
是岁,高昌王马儒遣司马王体玄入贡于魏,请兵驱逐,求举海内徙;魏主遣明威将军韩安保迎之,割伊吾之地五百里以居儒众。儒遣左长史顾礼、右长史金城黮嘉将步骑一千五百迎安保,而安保不至;礼、嘉还高昌,安保亦还伊吾。安保遣其属朝兴安等使高昌,儒复遣顾礼将世子义舒迎安保,至白棘城,去高昌百六十里。高昌旧人恋土,不肯东迁,相与杀儒,立黮喜为王,复臣于柔然。安保独与顾礼、马义舒还洛阳。
戊辰,魏以穆亮为征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冀州刺史。
追尊景皇所生王氏为恭太后。甲戌,魏讲武于华林园;庚辰,军发洛阳。使吏部尚书任城王澄居守;以御史中丞李彪兼度支尚书,与仆射李冲参治留台事。假彭城王勰中军大将军,勰辞曰:“亲疏并用,古之道也。臣独何人。频烦宠授!昔陈思求而不允,愚臣不请而得,何否泰之相远也!”魏主大笑,执勰手曰:“二曹以才名相忌,吾与汝以品德相亲。”
奉朝请鲜于文粲密探上旨,告晏有异志。世范又启上云:“晏谋因四年南郊,与世祖故主帅于道中窃发。”会虎犯郊坛,上愈惧。未郊一日,有敕停行,先报晏及徐孝嗣。孝嗣奉旨,而晏陈“郊祀事大,必宜独立。”上益信世范之言。丙辰,召晏于华林省,诛之,并北中郎司马萧毅、台队主刘明达,及晏子德元、德和。下诏云:“晏与毅、明达以河东王铉识用微小,谋奉觉得主,使守虚器。”晏弟诩为广州刺史,上遣南中郎司马萧季敞袭杀之。季敞,上之从祖弟也。萧毅奢豪,好弓马,为上所忌,故因事陷之。河东王铉先以少年才弱,故未为上所杀。铉朝见,常鞠躬俯偻,不敢平行直视。至是,年稍长,遂坐晏事免官,禁不得与外人交通。
八月,丙辰,魏诏中外戒严。
三月,己酉,魏主南至离石。叛胡请降,诏宥之。
上诏徐州刺史裴叔业引兵救雍州。叔业启称:“北人不乐远行,唯乐钞掠。若侵虏境,则司、雍之寇天然分矣。”上从之。叔业引兵攻虹城,获男女四千馀人。
臣光曰:夫爵禄废置,杀生予夺,人君以是驭臣之大柄也。是故先王之制,虽有亲、故、贤、能、功、贵、勤、宾,苟有其罪,不直赦也,必议于槐棘之下,可赦则赦,可宥则宥,可刑则刑,可杀则杀。轻正视情,宽猛随时。故君得以施恩而不失其威,臣得以免罪而不敢自恃。及魏则不然,勋贵之臣,常常豫许之以不死;使彼骄而触罪,又从而杀之。是以不信之令诱之使陷于死地也。刑政之失,无此为大焉!
丁卯,魏分六师以定行留。
癸酉,魏主至平城,引见穆泰、陆睿之党问之,无一人称枉者;时人皆服任城王澄之明。穆泰及其亲党皆伏法;赐陆睿死于狱,宥其老婆,徙辽西为民。
永泰元年戊寅,公元四九八年春,正月,癸未朔,大赦。
乙巳,魏主北巡。
建武四年丁丑,公元四九七年春,正月,大赦。
太子恂自平城将迁洛阳,元隆与穆泰等暗害留恂,因举兵断关,规据陉北。丕在并州,隆等以其谋告之。丕外虑不成,口虽折难,心颇然之。及事觉,丕从帝至平城,帝每推问秦等,常令丕坐观。有司奏元业、元隆、元超罪当族,丕应从坐。帝以丕当受诏许以不死,所免死为民,留其继配、二子,与居于太原,杀隆、超、同产乙升,馀子徙敦煌。初,丕、睿与仆射李冲、领军于烈俱受不死之诏。睿既诛,帝赐冲、烈诏曰:“睿反逆之志,自大幽冥;违誓在彼,不关朕也。反逆既异馀犯,虽欲矜恕,如何可得?然犹不忘媒介,听自死别府,免其孥戮。元丕二子、一弟,首为贼端,连坐应死,特恕为民。朕本期始终而徙自弃绝,愿意乖念,一何可悲!故此别示,想无致怪。谋反以外,皎如白日耳。”冲、烈皆上表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