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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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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6章 (2)[第1页/共3页]

甲午,魏主还平城。诏复七庙子孙及外戚緦麻服已上,赋役无所与。

己卯,魏文明太后赐皇子恂名,大赦。

湘州蛮反,刺史吕安国有疾不能讨;丁亥,以尚书左仆射柳世隆为湘州刺史,讨平之。

初,皇子右卫将军子响出继豫章王嶷;嶷后有子,表留为世子。子响每入朝,以车服异于诸王,每拳击车壁。上闻之,诏车服与皇子同。因而有司奏子响宜还本。三月,己亥,立子响为巴东王。

秋,七月,戊戌,魏主如方山。

戊子,以豫章王嶷为大司马,章陵王子良为司徒,临川王映、卫将军王俭、中军将军王敬则并加开府仪同三司。子良启记室范云为郡,上曰:“闻其常相矫饰,朕不复穷法,当宥之以远。”子良曰:“不然。云动相规诲,谏书具存。”遂取以奏,凡百馀纸,辞皆切直。上感喟,谓子良曰:“不谓云能尔;方使弼汝,何宜出守!”文惠太子尝出东田观获,顾谓众宾曰:“刈此亦殊可观。”众皆唯唯,云独曰:“三时之务,实为长勤。伏愿殿下知稼穑之艰巨,无徇一朝之宴逸。”

永明六年戊辰,公元四八八年春,正月,乙未,魏诏:“犯极刑者,父母、祖父母大哥,更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以闻。”

魏秘书令高祐、丞李彪奏请改《国书》编年为纪、传、表、志,魏主从之。祐,允之从祖弟也。十仲春,诏彪与著作朗崔光改修《国书》。光,道固之从孙也。

癸巳,魏南平王浑卒。

荒人桓天生自称桓玄宗族,与雍、司二州蛮相扇动,据南阳故城,请兵于魏,将犯境。丁酉,诏假丹阳尹萧景先节,总帅步骑,直指义阳,司州诸军皆受节度;又假护军将军陈显达节,帅征虏将军戴僧静等水军向宛、叶,雍、司众军皆受显达节度,以讨之。魏光禄大夫咸阴文公高允,历事五帝,出入三省,五十馀年,何尝有谴;冯太后及魏主甚重之,常射中黄门苏兴寿扶侍。允仁恕简静,虽处贵重,情同寒素;执书吟览,日夜不去手,诲人以善,恂恂不倦;笃亲念故,无所抛弃。显祖平青、徐,悉徙其望族于代,其人多允之婚媾,流浪温饱;允倾家赈施,咸得其所,又随其才行,荐之于朝。议者多以初附间之,允曰:“任贤使能,何有新旧!必如有效,岂能够此抑之!”允体素无疾,至是微有不适,犹起居如常,数日而卒,年九十八。赠侍中、司空,赙襚甚厚;魏初以来,存亡蒙赉,皆莫及也。

十仲春,柔然寇魏边。

祐出为西兖州刺史,镇滑台。以郡国虽有学,县、党亦宜有之,乃命县立讲学,党立小学。

八月,乙亥,魏给尚书五等爵已上朱衣、玉佩、大小组绶。

桓天生引魏兵万馀人至沘阳,陈显达遣戴僧静等与战于深桥,大破之,杀获万计。天生退保沘阳,僧静围之,不克而还。荒人胡丘生起兵悬瓠以应齐,魏人击破之,丘生来奔。天生又引魏兵寇舞阴,舞阴戍主殷公愍拒击破之,杀其副张麒麟,天生被创退走。三月,丁未,以陈显达为雍州刺史。显达进据舞阳城。

夏,四月,辛酉朔,魏始制五等公服;甲子,初以法服、御辇祀西郊。

癸酉,魏主如灵泉池。戊寅,还宫。

魏春夏大旱,代地尤甚;加以牛疫,民馁死者多。六月,癸未,诏表里之臣极言无隐。齐州刺史韩麒麟上表曰:“古前贤王,储积九稔;逮于中代,亦崇斯业,入粟者与斩敌同爵,力田者与孝悌均赏。今京师民庶,不田者多,游食之口,叁分家二。自承常日久,丰穰积年,竞相矜夸,遂成侈俗。贵富之家,童妾袨服,工商之族,仆隶玉食,而农夫阙荆布,蚕妇乏短褐。故耕者日少,田有荒凉;谷帛罄于府库,宝货盈于市里;衣食匮于室,丽服溢于路。温饱之本,实在于斯。愚谓凡珍奇之物,皆宜禁断,休咎之礼,备为格局;劝课农桑,严加奖惩。数年当中,必有盈赡。往年校比户贯,租赋轻少。臣所统齐州,租粟才可给俸,略无入仓,虽于民为利,而不成悠长。脱有戎役,或遭天灾,恐供应之方,无所取济。可减绢布,增益谷租;年丰多积,岁俭出赈。所谓私民之谷,寄积于官,官有宿积,则民无荒年矣。”秋,七月,己丑,诏有司开仓赈贷,听民出关就食。遣使者造籍,分遣去留,所过给粮廪,所至三长扶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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