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2)[第2页/共3页]
冬,十月,柔然侵魏,及五原。十一月,上皇自将讨之。将度漠,柔然北走数千里,上皇乃还。
中书通事舍人阮佃夫加给事中、辅国将军,权任转重,欲用其所亲吴郡张澹为武陵郡;袁粲等皆分歧,佃夫称敕实施,粲等不敢执。
武都王杨僧嗣卒于葭芦,从弟文度自主为武兴王,遣使降魏;魏以文度为武兴镇将。
戊午,魏主如阴山。戊辰,尊帝母陈贵妃为皇太妃,更以诸国太妃为太姬。
诏起袁粲,以卫军将军摄职,粲固辞。
八月,戊午,乐安宣穆公蔡兴宗卒。
三月,丁亥,魏员外散骑常侍许赤虎来聘。
乙巳,江州刺史桂阳王休范进位太尉。
己亥,以郢州刺史刘秉为尚书左仆射。秉,道怜之孙也,和弱无干能,以宗室清令,故袁、褚引之。
吐谷浑王拾寅寇魏浇河。夏,四月,戊申,魏以司空长孙观为多数督,出兵讨之。
萧道成至新亭,治城垒未毕,辛卯,休范前军已至新林。道成方解衣高卧以安众心,徐索白虎幡,登西垣,使宁朔将军高道庆、羽林监陈显达、员外郎王敬则帅舟师与休范战,很有杀获。壬辰,休范改过林舍舟步上,其将丁文豪请休范直攻台城。休范遣文豪别将兵趣台城,自以大众攻新亭垒。道成帅将士悉力拒战,自巳至午,外势愈盛,众皆失容,道成曰:“贼虽多而乱,寻当破矣。”
十仲春,癸卯朔,日有食之。
甲戌,魏诏:“县令能静一县劫盗者,兼治二县,即食其禄;能静二县者,兼治三县,三年迁为郡守。二千石能静二郡上至三郡亦如之,三年迁为刺史。”
沈攸之自以才略过人,自至夏口以来,阴蓄异志;及徙荆州,择郢州士马、器仗精者,多以自随。到官,以讨蛮为名,大发兵力,招聚才勇,部勒严整,常如敌至。重赋敛以缮器甲,旧应供台者皆割留之,养马至二千馀匹,治战舰近千艘,仓廪、府库莫不充积。士子、商旅过荆州者,多为所羁留;四方逃亡归之者,皆蔽匿拥戴;所部或有流亡,无远近穷追,必得而止。举错专恣,不复承用符敕,朝廷疑而惮之。为政刻暴,或鞭挞士大夫;上佐以下,面加詈辱。然吏事夺目,人不敢欺,境内盗贼屏息,夜户不闭。
壬子,柔然侵魏,柔玄镇二部敕勒应之。
魏有司奏诸祠祀合一千七十五所,岁用牲七万五千五百。上皇恶其多杀,诏:“自今非六合、宗庙、社稷,皆勿用牲,荐以酒脯罢了。”
魏上皇将犯境,诏州郡之民十丁取一以充行,户收租五十石以备军粮。
魏以孔子二十八世孙乘为崇圣大夫,给十户以供洒扫。
癸丑,魏诏守令劝课稼穑,同部以内,贫富相通,家有兼牛,通借无者。若不从诏,一门毕生不仕。
桂阳王休范,素凡讷,少知解,不为诸兄所齿遇,物情亦不向之,故太宗之末得免于祸。及帝即位,年在冲幼,素族秉政,近惯用权。休范自谓尊亲莫二,应入为宰辅;既不如志,愤懑颇甚。典签新蔡许公舆为之谋主,令休范折节下士,厚相资给。因而远近赴之,岁中万计;收养懦夫,缮治东西。朝廷知其有异志,亦阴为之备。会夏口阙镇,朝廷以其地居寻阳上流,欲使腹心居之。仲春,乙亥,以晋熙王燮为郢州刺史。燮始四岁,以黄门郎王奂为长史,行府州事,配以资力,使镇夏口;复恐其过寻阳为休范所劫留,使自太洑径去。休范闻之,大怒,密与许公舆谋袭建康;表治城湟,多解材板而蓄之。奂,景文之兄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