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1)[第1页/共4页]
休茂出城行营,咨议参军沈畅之等帅众闭门拒之。休茂驰还,不得入。义成太守薛继考为休茂极力攻城,克之,斩畅之及同谋数十人。其日,参军尹玄庆复起兵攻休茂,活捉,斩之,母、妻皆他杀,翅膀伏法。城中扰乱,莫相统摄。中兵参军刘恭之,秀之之弟也,众共推行府州事。继考以兵胁恭之,使作启事,言“继考立义”,自乘驿还都;上觉得北中郎咨议参军,赐爵冠军侯;事寻泄,伏法。以玄庆为射声校尉。
擢梁旷为后将军,赠刘琨之给事黄门侍郎。
上自即位以来,抑黜诸弟;既克广陵,欲更峻其科。沈怀文曰:“汉明不使其子比光武之子,前史觉得嘉话。陛下既明管、蔡之诛,愿崇唐、卫之寄。”及襄阳平,太宰义恭探知上旨,复上表请裁抑诸王,不使任边州,及悉输器甲,不准来宾;沈怀文固谏,觉得不成,乃止。
诞初闭城拒使者,记室参军山阴贺弼固谏,诞怒,抽刀向之,乃止。诞遣兵出战,屡败,将佐多逾城出降。或劝弼宜早出,弼曰:“公举兵向朝廷,此事既不成从;荷公厚恩,又义无违背,唯当以死明心耳!”乃饮药他杀。参军何康之等谋开门纳官军,不果,斩关出降。诞为高楼,置康之母于其上,透露之,不与食;母呼康之,数日而死。诞以中军长济阳范义为左司马。义母老婆皆在城内,或谓义曰:“事必不振,子其行乎!”义曰:“吾,人吏也;子不成以弃母,吏不成以叛君。必如何康之而活,吾弗为也。”
上命沈庆之为三烽于桑里,若克外城,举一烽,克内城,举两烽,擒刘诞,举三烽;玺书督趣,前后接踵。庆之焚其东门,塞堑,造攻道,立行楼、土山并诸攻具,值久雨,不得攻城。上使御史中丞庾微之奏免庆之官,诏勿问,以激之。自四月至于秋七月,雨止,城犹未拔。上怒,命太史择日,将自济江讨诞;太宰义恭固谏。乃止。
仲春,魏卫将军乐安王良讨河西叛胡。
魏散骑侍郎冯阐来聘。
甲戌,开府仪同三司何尚之卒。
己酉,魏河南公伊卒。
临川内史羊璿坐与诞素善,下狱死。
魏大旱,诏:“州郡境内,神无大小,悉洒扫致祷;俟歉收,各以其秩祭之。”因而群祀之废者皆复其旧。
丙子,以丹阳尹刘秀之为尚书右仆射。
大明四年庚子,公元四六零年春,正月,甲子朔,魏大赦,改元战役。
丙半夜,休茂与伯超等帅夹毂队,杀典签杨庆于城中,出金城,杀深之及典签戴双;征集兵众,建牙驰檄,使佐吏上己为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加黄钺。侍读博士荀诜谏,休茂杀之。伯超兼任军政,生杀在己,休茂摆布曹万期挺身斫休茂,不克而死。
宋纪十一(起屠维大渊献,尽阏逢执徐,凡六年)
八月,庚戌,魏主如云中;壬戌,还平城。
宗越治军严,善为营陈。每数万人止顿,越自骑马前行,使甲士随厥后,马止营合,何尝整齐。
庚子,诏经始明堂,直作大殿于丙、己之地,制如太庙,唯十有二间为异。
己丑,以骠骑将军柳元景为尚作令,右仆射刘遵考为领军将军。
沈庆之帅众攻城,身先士卒,亲犯矢石,乙巳,克其外城;乘胜而进,又克小城。诞闻兵入,走趋后园,队主沈胤之等追及之,击伤诞,坠水,引出,斩之。诞母、妻皆他杀。
魏崔浩之诛也,史官遂废,至是复置。
玄月,壬辰,筑上林苑于玄武湖北。
三月,庚寅,以义兴太守垣阆为兖州刺史。阆,遵之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