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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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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3章 (3)[第1页/共3页]

秋,八月,辛亥,魏斥逐骑侍郎张伟来聘。

征南衮州刺史江夏王义恭为司徒、录尚书事。戊寅,以临川王义庆为南衮州刺史,殷景仁为扬州刺史,仆射、吏部尚书仍旧。义恭惩彭城之败,虽为总录,推行文书罢了,上乃安之。上年给相府钱二千万,它物称此;而义恭性奢,用常不敷,上又别给钱,年至千万。

晔有俊才,而薄情浅行,数犯名教,为士流所鄙。性躁竞,自谓才用不尽,常怏怏不得志。吏部尚书何尚之言于帝曰:“范晔志趋非常,请出为广州刺史;若在内衅成,不得不加鈇钺。鈇钺亟行,非国度之美也。”帝曰:“始诛刘湛,复迁范晔,人将谓卿等不能容才,朕信受谗言。但共知其如此,无能为害也。”

初,殷景仁卧疾五年,虽不见上,而密函去来,日以十数,朝政大小,必以咨之;影迹周到,莫有窥其际者。收湛之日,景仁使打扫衣冠,摆布皆不晓其意。其夜,上出华林园延贤堂,召景仁。景仁犹称脚疾,以小床舆就坐;讨伐处罚,一皆委之。

魏新兴王俊荒淫犯警,三月,庚戌,降爵为公。俊母先获咎死,俊积怨望,有逆谋;事觉,赐死。辛亥,魏赐郁久闾乞列归爵为朔方王,沮渠万年为张掖王。

义康欲以刘斌为丹阳尹,言次,启上陈其家贫。言未卒,上曰:“觉得吴郡。”后会稽太守羊玄保求还,义康又欲以斌代之,启上曰:“养玄保欲还,不审以谁为会稽?”上时未有所拟,匆促曰:“我已用王鸿。”自客岁秋,上不复往东府。

初,檀道济荐吴兴沈庆之忠谨晓兵,上使领队防东掖门。刘湛为领军,尝谓之曰:“卿在省岁久,比当相论。”庆之正色曰:“下官在省十年,自应得转,不复以此仰累!”收湛之夕,上开门召庆之,庆之戎服缚裦而入,上曰:“卿何意乃尔急装?”庆之曰:“半夜唤队主,不容缓服。”上遣庆之收刘斌,杀之。

酒泉城中食尽,万馀口皆饿死,沮渠天周杀妻以食兵士。庚子,魏奚眷拔酒泉,获天周,送平城,杀之。沮渠无讳乏食,且畏魏兵之盛,乃谋西度流沙,遣其弟安周西击鄓善。鄓善王欲降,会魏使者至,劝令把守;安周不能克,退何东城。

骁骑将军徐湛之,逵之之子也,与义康尤亲厚,上深衔之。义康败,湛之被收,罪当死。其母会稽公主,于兄弟为长嫡,素为上所礼,家事大小,必咨而后行。高祖征时,尝自于新洲伐荻,有纳布衫袄,臧皇背工所作也;既贵,以付公主曰:“后代有骄奢不节,能够此衣示之。”至是,公主入宫见上,号哭,不复施臣妾之礼,以锦囊盛纳衣掷地曰:“汝家本贫贱,此是我母为汝父所作;本日得一饱餐,遽欲杀我儿邪!”上乃赦之。

上以司徒彭城王义康嫌隙已著,将成祸乱。冬,十月,戊申,收刘湛付廷尉,下诏暴其罪过,就狱诛之,并诛其子黯、亮、俨及其党刘斌、刘敬文、孔胤秀等八人;徙尚书库部郎何默子等五人于广州,因大赦。是日,敕义康入宿,留止中书省。其夕,分收湛等;青州刺史杜骥勒兵殿内以备非常,遣人宣旨告义康以湛等罪行。义康上表退位,诏以义康为江州刺史,侍中、大将军仍旧,出镇豫章。

吏部尚书王球,履之叔父也,以简淡有隽誉,为上所重。履性进利,深结义康及湛;球屡戒之,不从。诛湛之夕,履徒跣告球,球命摆布为取履,先温酒与之,谓曰:“常日语汝云何?”履怖跣告球,球命摆布为取履,先温酒与之,谓曰:“常日语汝云何?”履怖惧不得答。球徐曰:“阿父在,汝亦何忧!”上以球故,履得免死,废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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