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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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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2)[第2页/共3页]

拓跋绰卒,弟子弗立。

秋,八月,壬子,赦天下。

元康四年甲寅,公元二九四年春,正月,丁酉,安昌元公石鉴薨。

贾后族兄车骑司马模、从舅右卫将军郭彰、女弟之子贾谧与楚王玮、东安王繇,并预国政。贾后暴戾日甚,繇暗害废后,贾氏惮之。繇兄东武公澹,素恶繇,屡谮之于太宰亮曰:“繇专行诛赏,欲擅朝政。”庚戌,诏免繇官;又坐有悖言,废徙带方。

卫瓘女与国臣书曰:“先公名谥未显,每怪一国蔑然无言。《春秋》之失,其咎安在?”因而太保主簿刘繇等执黄幡,挝登闻鼓,上言曰:“初,矫诏者至,公即馈送章绶,单车从命。如矫诏之文唯免公官,而故给使荣晦,辄收公父子及孙,一时斩戮。乞验纵情伪,加以明刑。”乃诏族诛荣晦,追复亮爵位,谥曰文成。封瓘为兰陵郡公,谥曰成。

有司收骏官属,欲悉诛之。侍中傅祗启曰:“昔鲁芝为曹爽司马,斩关赴爽,宣帝用为青州刺史。骏之僚佐,不成悉加罪。”诏赦之。

元康三年癸丑,公元二九三年夏,六月,弘农雨雹,深三尺。

壬寅,征汝南王亮为太宰,与太保卫瓘皆录尚书事,辅政。以秦王柬为大将军,东平王楙为抚军大将军,楚王玮为卫将军、领北军中候,下邳王晃为尚书令,东安公繇为尚书左仆射,进爵为王。楙,望之子也。封董猛为武安侯,三兄皆为亭侯。

辛丑,征征西大将军梁王肜为卫将军、录尚书事。

贾后矫诏,使后军将军荀悝送太后于永宁宫,特全太后母高都君庞氏之命,听就太后居。寻复讽群私有司奏曰:“皇太后阴渐奸谋,图危社稷,飞箭系书,要募将士,同恶相济,自绝于天。鲁侯绝文姜,《春秋》所许。盖奉祖宗,任至公于天下,陛下虽怀无已之情,臣下不敢奉诏。”诏曰:“此大事,更详之。”有司又奉:“宜废皇太后为峻阳庶人。”中书监张华议:“皇太后非获咎于先帝,今党其所亲,为不母于圣世,宜依汉废赵太后为孝成后故事,贬皇太后之号,还称武皇后,居异宫,以全始终之恩。”左仆射荀恺与太子少师下邳王晃等议曰:“皇太后谋危社稷,不成复配先帝,宜贬尊号,废诣金墉城。”因而有司奏请从晃等议,废太后为庶人。诏可。又奏:“杨骏造乱,家眷应诛,诏原其妻庞命,以尉太后之心。今太后废为庶人,请以庞付廷尉行刑。”诏不准。有司复固请,乃从之。庞临刑,太后抱持号叫,截发稽颡,上表诣贾后称妾,请全母命;不见省。董养游太学,升堂叹曰:“朝廷建斯堂,将以何为乎!每览国度赦书,谋反大逆皆赦,至于杀祖父母、父母不赦者,觉得国法所不容故也。何如公卿处议,文饰礼典,乃至此乎!天人之理既灭,大乱将作矣。”

夏,蒲月,匈奴郝散反,攻上党,杀长吏。秋,八月,郝散帅众降,冯翊都尉杀之。

秋,七月,分荆、扬十郡为江州。

玮之起兵也,陇西王泰严兵将助玮,祭酒丁绥谏曰:“公为宰相,不成轻动。且夜中匆促,宜遣人参核定问。”泰乃止。

亮欲媚谄众心,论诛杨骏之功,督将侯者千八十一人。御史中丞傅咸遗亮书曰:“今封赏熏赫,震惊六合,自古以来,未之有也。无功而获厚赏,则人莫不乐国之有祸,是祸原无穷也。凡作此者,由东安公。人谓殿下既至,当有以正之,正之以道,众亦何怒!众之所怒者,在于不平耳;现在皆更倍论,莫不绝望。”亮颇擅权势,咸复谏曰:“杨骏有震主之威,委任亲戚,此天下以是鼓噪。今之处重,宜反此失,寂静颐神,有大得失,乃保持之,自非大事,一皆抑遣。比过尊门,冠盖车马,填塞街衢,此之翕习,既宜弭息。又夏侯长容无功而暴擢为少府,论者谓长容,公之姻家,故至于此;流闻四方,非所觉得益也。”亮皆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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