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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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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1)[第4页/共4页]

熹平三年甲寅,公元一七四年春,仲春,己巳,赦天下。

夏,四月,大旱,七州蝗。

吴郡司马富春孙坚募集精勇,得千馀人,助州郡讨许生。冬,十一月,臧昮、陈寅大破生于会稽,斩之。任城王博薨,无子,国绝。

延陵寝灾。

鲜卑寇三边。

辽西太守甘陵赵苞到官,遣使迎母及老婆,垂当到郡;道经柳城,值鲜卑万馀人入塞寇钞,苞母及老婆遂为所劫质,载以击郡。苞率骑二万与贼对陈,贼出母以示苞,苞悲号,谓母曰:“为子无状,欲以微禄奉侍朝夕,不图为母作祸,昔为母子,今为王臣,义不得顾私恩,毁忠节,唯当万死,无以塞罪。”母遥谓曰:“威豪,人各有命,何得相顾以亏忠义,尔其勉之!”苞立即进战,贼悉摧破,其母妻皆为所害。苞自上归葬,帝遣使吊慰,封鄃侯。苞葬讫,谓村夫曰:“食禄而出亡,非忠也;杀母以全义,非孝也。如是,有何脸孔立于天下!”遂欧血而死。

三月,太尉李咸免。

长乐太仆侯览坐擅权骄奢,策收印绶,他杀。

熹平元年壬子,公元一七二年春,正月,车驾上原陵。司徒掾陈留蔡邕曰:“吾闻古不墓祭。朝廷有上陵之礼,始谓可损;今见威仪,察其本意,乃知孝明天子至孝怜悯,不易夺也。礼有烦而不成省者,此之谓也。”

益州郡夷反,太守李飆讨平之。

司空唐珍罢,以永乐少府许训为司空。

令三公条奏长吏苛酷贪污者,夺职之。平原相渔阳阳球坐严格,征诣廷尉。帝以球前为九江太守讨贼有功,特赦之,拜议郎。

太尉孟彧罢。

渤海王悝之贬癭陶也,因中常侍王甫求复国,许谢钱五千万;既而桓帝遗诏复悝国,悝知非甫功,不肯还谢钱。中常侍郑飒、中黄门董腾数与悝交通,甫密司察以告段飃。冬,十月,收飒送北寺狱,使尚书令廉忠诬奏“飒等谋迎立悝,大逆不道”,遂诏冀州刺史收悝考实,迫责悝,令他杀;妃妾十一人、后代七十人、伎女二十四人皆死狱中,傅、相以下悉伏法。甫等十二人皆以功封列侯。

闰月,永昌太守曹鸾上书曰:“夫党人者,或耆年渊德,或衣冠英贤,皆宜股肱王室,摆布大猷者也;而久被监禁,辱在涂泥。谋反大逆尚蒙赦免,党人何罪,独不开恕乎!以是灾异屡见,水旱荐臻,皆因为斯。宜加沛然,以副天心。”帝省奏,大怒,即诏司隶、益州槛车收鸾,送槐里狱,掠杀之。因而诏州郡更考党人弟子、故吏、父子、兄弟在位者,悉免官监禁,爰及五属。

夏,蒲月,以司隶校尉段飃为太尉。

于竗王安国攻拘弥,大破之,杀其王。戊己校尉、西域长史各出兵辅立拘弥侍子定兴为王,人众裁千口。

十仲春,甲寅,以太常河南孟彧为太尉。

以太常东海陈耽为太尉。

十一月,会稽妖贼许生起句章,自称阳明天子,众以万数;遣扬州刺史臧昮、丹杨太守陈寅讨之。

熹平六年丁巳,公元一七七年春,正月,辛丑,赦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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