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1)[第2页/共4页]
戊辰,太傅赵熹薨。
建初二年丁丑,公元七七年春,三月,甲辰,罢伊吾卢屯兵,匈奴复遣兵守其地。
武陵漸中蛮反。
马廖虑美业难终,上疏劝成德政曰:“昔元帝罢服官,成帝御浣衣,哀帝去乐府,但是侈费不息,至于衰乱者,百姓从行不从言也。夫改政移风,必有其本。《传》曰: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创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长安语曰:’城中好高结,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广眉,四方且半额;城中好大袖,四方全匹帛。斯言如戏,有切究竟。前下轨制未几,后略不可,虽或吏不奉法,良由慢起京师。今陛下素简所安,发自圣性,诚令斯事一竟,则四海诵德,声薰六合,神明可通,况于行令乎!”太后深纳之。
初,益州西部都尉广汉郑纯,为政洁净,化行夷貊,君长感慕,皆奉珍内附;明帝为之置永昌郡,以纯为太守。纯在官十年而卒,先人不能抚循夷人。玄月,哀牢王类牢杀守令反,攻博南。
阜陵王延数抱恨望,有告延与子男鲂造逆谋者;上不忍诛,冬十一月,贬延为阜陵侯,食一县,不得与吏民通。
冬,十仲春,丁酉,以马防为车骑将军。
十仲春,戊寅,有星孛于紫宫。
夏,四月,戊子,立皇子庆为太子。
三月,癸巳,立朱紫窦氏为皇后。
汉纪三十八(起柔兆困敦,尽阏逢涒滩,凡九年)
太后尝诏三辅:诸马昏亲有属托郡县、干乱吏治者,以法闻。太夫人葬起坟微高,太后觉得言,兄卫尉廖等立即节减。其外亲有谦素义行者,辄假借温言,赏以财位;如有纤介,则先见严恪之色,然后加谴。其美车服、不尊法度者,便绝属籍,遣归田里。广平、巨鹿、胜利王,车骑朴实,无金银之饰,帝以白太后,即赐钱各五百万。因而表里从化,被服如一;诸家惶恐,倍于永平时。置织室,蚕于濯龙中,数往观视,觉得文娱。常与帝朝夕言道政事,及传授小王《论语》经籍,述叙平生,雍和整天。
吾为天下母,而身服大练,食不求甘,摆布但著帛布,无香蕃之饰者,欲身率下也。觉得外亲见之,当悲伤自敕,但笑言‘太后素好俭’。前过濯龙门上,见娘家问起居者,车如流水,马如游龙,仓头衣绿褠,魁首正白,顾视御者,不及远矣。故不加谴怒,但绝岁用罢了,冀以默愧其心,犹懒惰无忧国忘家之虑。知臣莫若君,况支属乎!吾岂可上负先帝之旨,下亏先人之德,重袭西京败亡之祸哉!固不准。帝省诏悲叹,复重请曰:汉兴,舅氏之封侯,犹皇子之为王也。太后诚存谦善,何如令臣独不加恩三舅乎!且卫尉年尊,两校尉有大病,如令不讳,使臣长抱刻骨之恨。宜及吉时,不成稽留。太后报曰:吾反覆念之,思令两善,岂徒欲获谦让之名而使帝受不过施之嫌哉!昔窦太后欲封王皇后之兄,丞相条侯言:‘高祖约,无军功不侯。’今马氏无功于国,岂得与阴、郭复兴以后等邪!常观繁华之家,禄位堆叠,犹再实之木,其根必伤。且人以是愿封侯者,欲上奉祭奠,不求温饱耳;今祭奠则受太官之赐,衣食则蒙御府馀资,斯岂不成足,而必当得一县乎!吾计之孰矣,勿有疑也。夫至孝之行,安亲为上。今数遭变异,谷价数倍,忧惶日夜,不安坐卧,而欲先营娘家之封,违慈母之拳拳乎!吾素刚急,有胸中气,不成不顺也。子之未冠,因为父母,已冠成人,则行子之志。念帝,人君也;吾以未逾三年之故,自吾家属,故得专之。若阴阳调和,边疆平静,然后行子之志;吾但当含饴弄孙,不能复关政矣。上乃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