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狂追猛逃[第3页/共3页]
狼族本就怕火,何况张弃这团火,并不是天然界的浅显之火。
“跑!”张弃就算胆量再大,也毫不敢面对一个狼群,当机立断,撒腿就跑!
一咬牙,蹬脱那只靴子,一脚踩下去,妈耶,好惨,脚底板踩在波折上,满地血迹!
在陈家庄的时候他得了三套衣裳,等穿到万丈山就全都穿坏了:没体例,路上的艰巨太多;又在路边城镇里买了一套,就是身上这套,得,现在又坏了。
灰狼正扑到张弃身前,锋利的牙齿离张弃的脖子另有三寸,俄然“嗷”地一声缩了归去:在它面前,俄然呈现了一团拇指大的火焰,淡红色,不甚炽热,却让它感到了本能的害怕!
这恰是灰狼的对劲秘技。它虽不像高阶妖兽那样会妖术,但就凭着这一招,在这片柒树林里,便独占了一大块地盘。当然,柒树林地处万丈山边沿,本就没甚么高阶妖兽。
好几次,灰狼都咬到了他的脚后跟,有一次连脚踝都被咬住了,差点没把他脚筋咬断;若不是他及时一枪扎去,吓得那灰狼啈啈后退,他已经只能爬着走了。
“嗷!”灰狼惨叫着,喷出一大篷鲜血;血珠飞溅间,竟异化着几块内脏的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