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还望成全[第1页/共3页]
此人不是别人,恰是南越王元昊。本来想着能就在都城的光阴里多与林菁熟谙熟谙,也好今后能顺理成章的去蓬莱林家提亲。可这丫头除了那日去了趟观云街,便再没出过皇宫大门了。他一个西夏使臣,又不能冒然收支皇宫内苑,而明日就将出发返国,若再不能与林菁将话挑明,那可如何是好?
李威会心,点头道:“那就到将军府换匹快马。”
林菁上马,以手挡在额前,昂首看去,此山高约千余丈,占地没有千亩,也有八百。山上郁郁葱葱,植被富强,风吹草动间不时有鸟儿飞起。非常一派天然平和的气象。
“汐璜山不比别处,且早去早回。”
后者倒是仍在微微喘气,且满脸的不成思议。
事到现在已别无他法,且伴同她二人一起去吧。
自从到了镜花苑,太后就将正殿中间的一处采光极好的别院挪给了林菁居住,还指派了两名寺人,十位宫女奉侍。这让林菁很不风俗,蓬莱林家虽非小门小户,可并不喜好主子从群,就连竹儿这个名义上的贴身婢女,也只是如同玩伴一样的姐妹罢了,从未曾以丫头待之。
“应当是。”
李威一时语塞,脚下一顿,便站在了原地。
昨儿晚间好不轻易探听到林菁本日会出城去汐璜山,因而便早早等在了城门口,谁知竟看到李威与她一道。这个李威,还真是碍事!
“如何?有何疑问?”
“那么早啊!”
”是啊,它为何瞥见我就跑了呢?“
“......”
“林菁,为何你如此必定阿谁西南角落就有你要找的药草?”
此刀寸余宽,一尺多长,通体乌黑,刀背刀面并无别离,看着即不显眼也不锋利。若在平时,定会被人当作一把钝刀。但林菁却晓得这乃是一块罕见的玄色玄铁打造,此类玄铁大多生于异兽腹中,人间少有,却不知李威的二弟是从何而来?再细加检察,竟发明刀柄末端模糊刻着一个“青”字,与此同时,林菁头部如针刺般竟然模糊作痛,不暇多想,一手扶额,一手推开了李威的手臂,潜认识里只想尽快阔别那柄短刀。
“实在这并非甚么奇门术法,我方才摆手的时候撒出了些驱蛇的药粉,你在前面没有看到罢了。”
“不错,你竟能跟的上我。”林菁含笑接过李威递来的水囊,随便夸了他一句。
李威虽自幼习武,又身强体健,即便如此,他堂堂八尺男儿在此行走竟然勉强才跟的上林菁的法度。禁不住对林菁又一次刮目相看。
“你不过一名十六七岁的女子,缘何有如此耐人的体力?”
“这刀虽看着奇特,却很锋利。我是在我二弟房中发明的,便借来一用。你尝尝!”
“闻到味了。”
刀刚入鞘,头痛顿消,林菁非常不解,猜疑的看了眼李威,又看了看他腰间的短刀,边点头边喃喃说道:“没甚么。”
“蜜斯,本日可不能再睡懒觉了,您不是说要出城去汐璜山吗?”
竹儿兀自推开了房门,身后跟着两名小宫女,一个手中端着一盆净水,一个双手捧着毛巾等洗漱用品。
男人神采有些阴沉,正眯眼瞧着那绝尘而去的两人。
一刻钟后,在宫女的奉侍下,林菁穿戴洗漱结束。这才解缆去前厅用早膳。
“当真?”
林菁翻了个身,眼睛仍然闭着,双臂伸出被子,往上直直的伸了个懒腰,这才打着哈欠缓缓坐了起来。竹儿这丫头,不管是在蓬莱还是皇宫,不管晚间早睡还是晚睡,每日卯时不到,一准起床。
半个时候后,两人两骑已出了都城大门,在初升的日光下,向着南边的汐璜山奔腾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