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流浪的‘骑士’[第1页/共3页]
贝尔纳老爹的宗子皮埃尔提着苹果酒,走过院子里那几棵瘦骨嶙峋的老苹果树旁的时候,就瞥见本身老爹翻开门,将一个衣衫褴褛的年青人引进门来。
要不是耐久挨饿导致身材衰弱,他早就插手国王军队,为王国而战,为光荣而战,插手抵挡敌国入侵的战役。
贝尔纳站起家来,他六十多岁,个子肥大,背略微有点驼,落空光芒的头发稀稀少疏的,脸上充满皱纹,脖子上是一根根粗筋。可他那双藐小的眼睛却很有神,细心的扫视了流浪汉几眼,微不成查的点了点头。
天光大亮的时候,贝尔纳老爹一家:贝尔纳老爹和他的老婆、两个儿子和两个媳妇、三个孩子、两个女雇工和三个男雇工,正在院子里最大那颗苹果树下吃早餐。他们很少说话,西里呼噜喝浓汤的声音此起彼伏,阿谁盛满肥肉烧土豆的盆子也很快就空了。
战役的号角从未停止,厮杀声却垂垂远去,终究又轮到其他年青人奔赴疆场。贝尔纳老爹长长吐出一口气,一贯以鄙吝和刚强着名的他,竟然开口聘请流浪汉留在他的农庄帮手。
只是有关出身的影象在脑海中是一片空缺,他一点都记不起来。
那是流浪的吉普赛人的帐篷。
流浪汉背靠着苹果树,一双乌黑的眸子闪烁着熠熠精光。
显而易见的是,这类光荣并未曾播洒到流浪汉身上。
他的身材已经流了太多的血,但是,他对王国的忠贞不渝的精力却像一副坚固的铠甲,庇护在王国的胸前。
他对王国事虔诚的,他能够用尽尽力为王国拼杀,为王国流尽身上的最后一滴血。
流浪汉一头亚麻色的长发披垂在肩上,乌黑的眸子带着几分疲色,身上玄色的紧身衣破褴褛烂,小牛皮做的腰带上挂着一把圆盘匕首,匕首表面很老旧,黄铜做的匕首握柄上有精彩的螺旋状纹路和雕镂精美的多少图案。
碧色的平原上,孤零零的苹果树拖着长长的影子。
被虫蛀的栅栏门内,贝尔纳老爹用他那对蟹钳子一样的大手,往烟斗里装着烟丝。在他脚边温馨趴着的牧羊犬,俄然朝栅栏门外狂吠起来。贝尔纳老爹朝栅栏门外看去,一道踽踽独行的人影呈现在视野中。
暮色减退,六合垂垂亮光起来。
长途跋涉后的脚冒着腾腾热气,红的跟煮熟的虾子一个色彩。
贝尔纳老爹打着火,低头狠狠吸了一口烟,喷吐出的烟气跟着轻风袅袅飞舞,视野中的人影越来越清楚。
贝尔纳老爹目光从流浪汉身上移开,穿过一望无边的平原,眼神很长很远:
流浪汉不晓得本身的姓氏,乃至祖辈的荣光都健忘了。可他晓得本身必然是个贵族或者骑士的后嗣。
淡青色的天涯抹上了一层金辉,曙光如鲜花绽放,如水波四散。
因为灵魂必须是自主的。
绿油油的草地一眼望不到边,淡淡的轻风吹拂着草叶,缕缕草叶的芳香四周满盈。吉普赛人堆积地向西两三千米,就能看到很多被又高又细的山毛榉围着的农庄,远了望去,好似一片连着一片的小树林。
因为有无数骑士的矢志不渝,才有了王国无与伦比的高傲与矜持。
若不是出身于贵族或是骑士家庭,底子不成能接管到这类体系练习。以是他很必定本身有着显赫的出身。
“明天就去找一份放牧的活计吧,养好身材,再苦练武技。然后找一个领主,从骑士侍从做起,总有一天,我能规复祖辈的荣光,成为一名受封骑士,乃至是贵族。”
流浪汉紧了紧腰间的小牛皮腰带,悄悄的抚摩着圆盘匕首,脑海中掠过下午回绝阿谁长着一双鸡爪的老吉普赛人,聘请他参与盗窃牧民羊羔的发起时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