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大受欢迎的羽绒服2[第2页/共2页]
好多人三五成群的走进街边的酒楼饭店,这个时候这些用饭的处所买卖恰好,小二正站在门口号召客人。
“嗯!就是这个蜜斯家里买的宅子,我哪天去宅子看了,大门口上挂着丁府的牌子,这应当就是人们口中说的卖花生油发财的丁家了。”那天去丁府的人恰是他,只不过丁衣衣觉得房上的响声是本身的错觉以是没在乎。
丁衣衣到了家里吃过午餐歇息了一会就又去了书院,白瑾瑜看到她来了冲她笑了笑,丁衣衣就走到他中间的坐位坐了下来。
“少爷,我们还是快点买了干粮赶路吧!这里人多喧闹,说不定就会遇见追杀我们的人。”刘林感觉还是快点分开这里安然。
实在白瑾瑜已经很超卓了,不过在丁衣衣这个穿越女的面前就有点弱了,谁让丁衣衣实际春秋已经快二十岁了,天然比一个毛头小子晓得的多。
丁衣衣正翻开帘子往内里看,俄然见内里有其中年男人带着一个十岁摆布的男孩在看她,莫非她们熟谙吗?可她并不感觉见过这两小我,或许他们只是猎奇才多看了她两眼,丁衣衣不觉得意。
丁衣衣说完本身的设法就回了本身的坐位,统统都等明天看结果了,她现在先把告白写好。
两人形色仓促的分开了大街,又去了王得水贩马的处所让他帮手买了两匹快马,接着就开端日夜兼程的赶往都城。
白瑾瑜消化完丁衣衣说的统统话以后脸上垂垂闪现出欣喜,这丫头真是经商的好苗子,怪不得他爹老是说他还不如丁衣衣一个女人家无能。
“那你筹办如何鼓吹?又给甚么实惠呢?”白瑾瑜晓得丁衣衣向来都是古灵精怪的,或许她又想到了甚么好点子了。
比及伤快好了发明追他们的人也到了小镇上,以是就筹办顿时回都城,这个小镇已经没甚么可沉沦的了,就连蜜斯的宅子都被卖掉了。
去酒楼的普通都是穿着光鲜的人,那些穿粗布衣服的人都是去街边那些不起眼的小酒馆,这就是有钱和没钱的辨别,有钱的人大鱼大肉,没钱的人只能吃碗面,好的时候要个花生米凉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