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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西秦帝国》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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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砍杀[第1页/共3页]

在中世纪,骑士和马队的定义美满是不一样的。骑士普通从小都接受过完整的武技和骑术教诲,同时也会接管必然的文明培养,绝对属于中世纪欧洲精锐中的精锐。同时,一个骑士,能够也会有几个侍从,平时这些侍从就是他们的仆人,卖力顾问骑士们的起居,豢养马匹,擦拭兵器等等;在需求上疆场的时候,他们也是要插手行阵中的,有前提骑士能够会为他的侍从装备马匹骑具,从而成为骑士扈从,算是马队;没有装备马匹的侍从们算是步兵。因为这些侍从们也要上疆场,以是骑士大多也会教给他们一些武技,以是在疆场上他们也算是精锐。

保藏,保举,批评,都木有,莫非没有一小我看么

“我们也跑吧,上帝会谅解我们的。”

就如许万余人的军队,真正战死的不过数百人,大多还是相互踩踏而死。蒙山看着面前如许一支不能称的上军队的军队,就算没有公子的号令,本身也懒得派人追杀。

一名奥天时的民兵还在和中间的人会商明天早晨吃点儿甚么,当然,这不是申明这些兵士能够在对敌时谈笑风生,置存亡于度外,而是申明,额,他们的本质还是布衣,不是兵士。

“弓弩手后撤,陌刀营,阵!”望着滚滚而来的骑士军队,蒙山命令道。

另一个骑士眼中惊骇的看着这统统,身上满是本身火伴的血液,额,也有至公的。

“大秦铁骑!让仇敌的那些母马儿在你们的马鞭下颤抖吧,让他们晓得甚么是真正的马队!大秦铁骑,有我无敌!”蒙戈带领五十名重装马队,朝着对方的封建骑士冲了畴昔。

大秦铁骑,马队身着明光铠,是一种介乎于板甲和重型链子甲之间的一种甲具。手持长柄马槊,近战搏斗有马刀,长途时还配有软木弓——比拟较东方复合弓这类硬弓而言,软木弓更合适马队,因为硬木弓开满弦后,必然要射击,要不然弓弦的拉力对马队的耗损太大,而软木弓精准高,但能力和射程差点,不过,能让马队动用弓箭的,普通也只要对方的马队,精准高的明显更有上风。毕竟,再远的射程,如果是两个马队对冲的话,你也射不了两轮;再大的能力,也只能射马,毕竟重马队那一身的盔甲,很让弓箭有力。铁骑胯下战马,也是身着皮甲,马头和马胸还配有庇护的链甲,防护箭枝。

而此时,欧洲的骑士,在冲锋时,都是端着丈长的骑枪,这玩意不得不说在冲锋的那一下,确切能力惊人,可那是一锤子买卖,丈长的东西必定了易折断,而搏斗战和大秦铁骑比起来,别说是马槊了,骑士的那些剑啊,斧头啊,小锤子啊,不管从能力还是矫捷性来讲,连马刀都不如。而普通的欧洲马队都是拿着长矛,和浅显长矛兵的那种兵器差未几,最多是选用一些更优良的木料。

“为甚么,父亲。”

经历了一番义正言辞的还价还价,巴巴罗萨率先调转马头,回到阵中,眼神向柏舟表示,意义是接下来看你的了。

PS,本书设定中弓弩的辨别:不谈火器的话,本书以英格兰长弓为最强长途打击力量,射程350米,谙练弓手射速10-12箭/分钟,其他弓箭射程大抵只要150米,但射速较之长弓手要快。

“哦?可你不是另有大量弓箭手么,射程,恩,大抵有250米吧,看来你们的弓弩很成心机么。”巴巴罗萨是真对这来自东方的奇妙技术感兴趣了。

只见一只弩箭“嘚”一声,刺穿了他火伴的脖颈,鲜血如井喷普通,他愣了一下,然后惊骇地大呼起来,二话不说抛弃了手中的木柄长矛,拔腿就要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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