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美人书(12)[第4页/共5页]
一见潘郎即有情,涌金便是琴台路。
其二
其子曹亥,色鬼也,爱琬姿艾,以身遮救曰:“儿将三十,尚未有子,此女娇小堪怜,愿乞留之。”春亦见琬貌美,踌躇未决。
尼亦黯然变色曰:“本来是一宦家蜜斯,乃遭此危辱,可惜、可爱。但荒山虽可暂避,而以僻处郊野,时有棍徒骚扰,只恐蜜斯如此容色,不能免祸,何如!”
是夜红英又潜出,告生曰:“蜜斯以婚事不就,时候堕泪。顷已命妾清算金珠,约于次夜随郎逸去,不识郎能买舟作远遁计乎?”
谢生看毕,欣然笑曰:“不知谁家闺媛,有此巧思妙句。余果痴情士也,玉燕有灵,自应遇我。”遂疾忙趋归,闭户把玩,不觉叹曰:“燕钗巧绝野生,诗句尽传春恨。使我孤单书窗,几欲销魂死矣。然既有此美意,何不明书居址姓氏,以便我托燕为媒,璧归汝右。”
生亦笑曰:“含蕊固佳,愚兄独不忍骤为攀折耳。”
自此便在庵中肄业,改名入泮。旋逢大比,既中乡闱,复获南宫奏捷。锦归之日,遣人持书报父。
谢生安闲细问起居,翁感喟曰:“我以直道被参,奉旨放归田里。到家以后,即欲与尔翁一会,奈缘诸务各种,未及过谈。岂料郎君长成至此,英秀可喜。我两人白发皤然,宜乎龙钟极矣。”
三载禅关缘已证,至今松月尚娟娟。
嗟乎,贫富命也,世之横得而荣者,何尝不以横废而死。财利之不成幸求也,亦既彰明较著,而贪得徇利之夫,比比皆是,直至撄祸而不知悔,亦愚矣哉!
花朝后三日,古杭兰斋女史题
遂遣人至苏,接生到家完聚。厥后生以兵部主事,历官至太常寺卿,告乞终养至家。
谢生唯唯,立即清算衣巾,挟骑而往。本来宋之第宅,在云居山上。庭栽修竹,窗瞰清漪。将次及扉,恰值郡守来拜。乃徙倚于门外者久之,即事口占一词云:
生又附舟至县,沿村访觅,始抵尼庵。时已昏暮,向扉轻扣数下,寂无应者。遂大声疾呼,始有人在内遥问曰:“来者为谁,莫非是钱塘谢天骏否?”生连声应曰:“然,然。”
琬闻风生虎啸,秋至虫鸣。故两情缠绵,虽远必孚;一意缠绵,唯才是慕。而怀春来吉人之怜,投桃获琼玖之报。诗传所载,信不诬也。唯是琬以笄年二八,随宦初归,问白璧未受隙家之聘,向慈云暗卜玉燕之缘。岂料此钗,竟落君手,怜才重貌,妾实依依。虽有中表之嫌,奚碍朱陈之缔。君何不亟倩蹇修,以姻事恳于家君,则玉镜台将不为温郎统统耶!专此密嘱,君其图之。
谁知拆散东风侣,愿赠香鬟一处栖。
黄莺啼时芳草暮,春深难把兰心固。
是夜更余,生犹咿唔未寝。微闻门上指声弹响,启而视之,乃红英也。不堪欣喜曰:“夜阑沉着,卿特赐临,难道空谷足音乎!倘有所命,幸即见谕。”
琬、英即跪请曰:“妾本良家之子,蹇因狂童勾引,遂致私奔,贤父子杀之良是。倘蒙矜怜愚弱,宥妾二命,愿图厚报。”
既归武林,即以弓足杯白于臬司,立提二凶拷讯科罪。厥后曹春得释,曹亥竟死狱中。计其享用仅十年耳。
沉吟半晌,复将前诗哦咏数四,忽又笑曰:“细观诗后,明写吴山左边,则其所居只在吴山之畔矣!但不知子字之上,日杲之下,暗寓何意?”遂又凝神至暮,俄然觉悟曰:“字去子,杲去日,合而言之,得非姓宋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