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血钻的传说(求鲜花)[第1页/共2页]
但这条血红宝石项链如果真的拿出来拍卖,别说三亿,就算是三千亿美金都有人情愿出,它的正真意义,不是能用钱来衡量的。
但具有这条项链的珠宝商,并没有遭到任何影响,他的财产还是日进斗金,能够说是富可敌国,他操纵款项颠覆了当时的非常败北的王宫,自主为王。
瞥见秦璐对这条项链爱不释手的模样,叶轩在她耳旁轻声说道:“喜好吗?”
就在将近抓到男孩和女孩的时候,天俄然就下起了暴雨,乃至就连平时都非常干旱的气候,仿佛都在帮忙男孩和女孩。
过后,男孩才晓得本身救的当时的公主,她因为贪玩,乔装打扮逃出皇宫,在半路上就被反派军抓了,幸亏男孩救了他,要不然一个身份极其崇高的贵族,必定会沦亡成玩物。
血钻是彩钻中最为罕见的种类,它耐久以来都被珠宝界视为珍品,何况像那么大的血钻,天下仅此一颗,如果拿去拍卖,代价必定不会少于三亿M金代价。
男孩捡到钻石发明没有人晓得,以是他并没有上交,而是擅自藏了起来,刚开端统统都很安静,但有一天,他发明反派军抓返来一个很标致的女孩,把她关进了一个房间里。
“喜好.....不....不喜好....”
为了制止女孩落入魔爪,男孩下定决计,他在深夜的时候,找了一根麻绳,勒死了看管女孩的门卫,带着女孩连夜逃窜。
再厥后,这颗血钻项链被当世国际上的顶尖怪盗,胜利从防备森严的王宫盗走,今后就消逝灭迹了,乃至另有人说这颗宝石只不过是一个传说罢了......
男孩当上国王以后,他把这统统都归功于那颗血红色钻石,把它称封为国宝。
他们在独一十米摆布的间隔,不断开枪,但不但没射中男孩和女孩,竟然还被本身身后的人打中。
“霹雷!!”
叶轩刚想把宝石项链放回礼盒,俄然感受背后一冷,回过甚来,才秦璐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跷着二郎腿,正冷冷的看着本身。
事与愿违,固然男孩已经筹划好了如何逃窜,但在逃窜的过程中,还是被反派军的人发明。
以是想要这颗宝石的人,不在少数,同时叶轩也有些不测,他真没想到,本身之前只是随口一说,乔恩.约翰逊竟然真的替本身找到了这颗宝石。
“我去,你又如何了?”
火药最首要就是要枯燥,如果湿了,底子就没法用。并且当底子就没有手电筒,用的全都是火把。没体例,反派军只能放弃,以是男孩和女孩胜利逃离了反派军的追杀。
作者露易十四玫瑰说:PS:关于血钻的传说,作者没有水字的意义,因为这一段话,我写了快三个小时,并且它到前期还会起到很大的感化。
如果在战役年代,一个女人落入一群兵士手里,成果可想而知。
最后,乔恩.约翰逊也只能忍痛割爱,听他老婆的话,把这颗宝石交给叶轩,如许不但能奉迎叶轩,并且还能措置好这个烫手山芋.......
他刚成年那天,偶然中在矿洞里捡到一颗血红色钻石,因为这颗钻石,他的运气今后产生了天翻地覆的窜改。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钻石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讲,它的魅力是底子就没法反对的。就如同飞蛾扑火一样,明知火焰固然美到堵塞,还是它不顾生命伤害扑了上去。
厥后有人打中男孩胸口一枪的时候,他胸前一颗近似于宝石的东西,替他挡住了火药,为他保住了一条命。
珠宝商也听到过,关于这颗钻石能给人带来好运的传说,他把这颗钻石打形成了一条项链,并定名为荣幸女神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