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血钻的传说(求鲜花)[第1页/共2页]
秦璐固然很喜好这条项链,但她晓得这条项链对叶轩很首要,要不然他方才也不会有那么大的反应了。
............
就在将近抓到男孩和女孩的时候,天俄然就下起了暴雨,乃至就连平时都非常干旱的气候,仿佛都在帮忙男孩和女孩。
当时年代,还没有发明杀伤力极强的枪械,不管是正规军,还是反派军,装备的全都是火药枪。
如果在战役年代,一个女人落入一群兵士手里,成果可想而知。
叶轩刚想把宝石项链放回礼盒,俄然感受背后一冷,回过甚来,才秦璐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跷着二郎腿,正冷冷的看着本身。
具追杀男孩的反派军讲,他们开枪射杀男孩和女孩的时候,怪事连连。
他们在独一十米摆布的间隔,不断开枪,但不但没射中男孩和女孩,竟然还被本身身后的人打中。
但具有这条项链的珠宝商,并没有遭到任何影响,他的财产还是日进斗金,能够说是富可敌国,他操纵款项颠覆了当时的非常败北的王宫,自主为王。
“哼,吝啬鬼!”秦璐变得像小女孩一样,把头扭到一边,不断耍小孩子脾气。
瞥见秦璐对这条项链爱不释手的模样,叶轩在她耳旁轻声说道:“喜好吗?”
传说在F国,公元1432年中世纪时,一个因为战役,父母双亡的小男孩,被当时的反派军强迫抓去挖钻矿,他一向都吃不饱,穿不暖,事情略微慢一点就会遭到毒打。
厥后有人打中男孩胸口一枪的时候,他胸前一颗近似于宝石的东西,替他挡住了火药,为他保住了一条命。
血钻是彩钻中最为罕见的种类,它耐久以来都被珠宝界视为珍品,何况像那么大的血钻,天下仅此一颗,如果拿去拍卖,代价必定不会少于三亿M金代价。
如果被西方暗中天下的人发明,乔恩.约翰逊有这颗宝石的话,恐怕还没送到本技艺上,他就已经先去天国见撒旦了。
“切,谁要看?”秦璐话固然这么说,但她还是谨慎翼翼拿起来观赏。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钻石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讲,它的魅力是底子就没法反对的。就如同飞蛾扑火一样,明知火焰固然美到堵塞,还是它不顾生命伤害扑了上去。
......
男孩当上国王以后,他把这统统都归功于那颗血红色钻石,把它称封为国宝。
但这条血红宝石项链如果真的拿出来拍卖,别说三亿,就算是三千亿美金都有人情愿出,它的正真意义,不是能用钱来衡量的。
我举几个例子,第一个能够会长点,其他两个会精简,长话短说:
女孩为了表达男孩的拯救之恩,她奉告国王本身要嫁给男孩,国王也同意了,为他们筹办了一场极其豪华的婚礼,并且国王身后,男孩胜利的登上了王位。
“喜好.....不....不喜好....”
珠宝商也听到过,关于这颗钻石能给人带来好运的传说,他把这颗钻石打形成了一条项链,并定名为荣幸女神的眼睛。
火药最首要就是要枯燥,如果湿了,底子就没法用。并且当底子就没有手电筒,用的全都是火把。没体例,反派军只能放弃,以是男孩和女孩胜利逃离了反派军的追杀。
最后,乔恩.约翰逊也只能忍痛割爱,听他老婆的话,把这颗宝石交给叶轩,如许不但能奉迎叶轩,并且还能措置好这个烫手山芋.......
再厥后,这颗血钻项链被当世国际上的顶尖怪盗,胜利从防备森严的王宫盗走,今后就消逝灭迹了,乃至另有人说这颗宝石只不过是一个传说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