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第2页/共2页]
回到那破茅草屋里,林森先谨慎的把粮缸清算洁净,把统统粮食一粒不剩的都塞了出来,然后找来一块充足重的石头把缸盖压好,这才转头开端措置手中的野味。
不知甚么时候竟然已经有一帮大汉,站到了自家那勉强站立着的一圈栅栏内里,喊话的无疑就是站在最前面阿谁彪形大汉了。这体型让人第一眼就会和虎背熊腰联络起来,如何也得二百多斤乃至三百斤的重量,看着确切很有威慑力。
只是某等走的仓猝,又没带甚么吃食在身,见小郎君厨艺了得,这才厚颜想要搭个伙。
既然小郎君家中确切困难,某可出些钱帛做饭资,还请小郎君行个便利。”黄脸大汉先表示那领头大汉闭嘴,这才客气的开口说道。
并且之前差点饿死的窘境总在时候提示着他,让他忍不住对本身抠门了一些,哪怕是吃食也要算计着用,能省一点是一点啊,下一次抓到猎物还不必然是甚么时候呢,可不敢随便华侈了。
稳了稳心神后,林森愤怒的看了畴昔,打搅一个吃货享用本身的美食,的确罪无可赦好吧。
“兀那小子!”一个打雷般的声音蓦地响起,吓的林森就是一颤抖,差点把手里的叫花鸡全部扔出去。
“秦琼啊!程咬金啊!”林森这会脑筋里就剩这俩名字了。
至于那领头大汉吞口水的声音,和肚子里那打鼓普通的动静,林森就权当没听到好了,谁让他刚才打搅本身用饭来着。
在他身后一个别型不比他差多少,只是神采蜡黄有点病态的大汉悄悄耸峙在那,就像是一柄将要出鞘的宝剑普通,气势凌厉的很。
这俩较着就是这一行人的主事人了,从后边那一圈一样彪悍的家伙模糊把两人保护起来的架式就能看出来了。
“兀那小子,你家就是如许的待客之道吗?你本身吃着让某等在这干看着?”那领头大汉有些不忿的对林森呼喊道。
别跟林森说“兔兔辣么敬爱,你为甚么要吃兔兔?”,真有个妹子跑来跟林森这么说,他必定先肯定下对方是不是兔子精变得,然后就不客气的打晕了扛回家。
他对填满粮缸这事已经变成一种执念了,只要差点饿死过的人才气逼真的明白这类执念。
“一条巷子呦通呀通我家……我家住在呦南呀南山下……
“某家里都揭不开锅了,恕某没法接待各位吃食。”林森有些对付的答复道。
这食品相对充沛些了吗,像林森如许的吃货天然就不肯意持续虐待本身的胃口了,固然烹调的体例还是简朴了一些,但总比生啃要好一些不是,就是这么看着都会感受食欲大振,更何况另有香味不竭的飘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