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声威初显[第1页/共3页]
要晓得杀良冒功的事情在畴昔但是屡见不鲜,之前剿匪的时候很多官军就如许干,杀一些老百姓来当水匪,以此来向朝廷邀功。
“这位公子,敢问找鄙人何事?”年青文士并没有见过面前的这个蓝袍公子,不动声色地问道。
“这个杨云贵,脾气真是又臭又硬,他倒是逞了口舌之快,不过却苦了周蜜斯。”李云天摇了点头,感受杨云贵恃才傲物,过分孤傲,如果换作是他的话必定想体例凑齐那份厚礼迎娶周柔,而不是眼睁睁地看着周柔等着他,白白浪费韶华。
遵还是例,李云天铁定会遭到朝廷的嘉奖,这无疑对他的宦途大有裨益。
李云天很清楚,这段时候以来陈凝凝一向在清查冯田的案子,现在已经有了端倪,只要他在背后推波助澜,那么案子应当很快就会查明。
可李云天却把剿除匪巢的功绩分了他一半,还将王三一伙水匪的三当家给了他,这使得钱程心中对李云天暗存感激,两人是以称兄道弟,成为了朋友。
面对江西三使司官员的嘉奖,李云天并没有居功自大,而是把功绩推←,到了九江府知府杨德民和同知韩安玉的身上,说是湖口县县衙此次能剿除王三一伙水匪都是两人教诲的成果。
固然冯田现在已经化为了一堆白骨,但是他的身上有一个与众分歧的特性,那就是他的左脚有六个脚指,即便成为白骨这个特性也不会消逝,这就是他当时提示陈凝凝的骸骨上的暗号。
不过这属于周柔的私事,他也就没有过问,以免引发某些人的曲解,觉得他看中了周柔,那就比较愁闷了。
说实话,倘若李云天在这件事情上不理睬钱程的话,钱程除了干焦急外没有一点儿体例,搞不好还要被下属降罪,毕竟王三的匪巢在他的辖地内。
本来李云天想给杨云贵一个经验,在牢里关他几天,但是后出处于忙着王三那伙水匪的事情,一时候竟然把他给忘了,现在想想看已经关了快两个月,想必这家伙在内心必定骂死了本身。
在李云天看来冯田的案子非常简朴,不过就是有人犯了极刑让冯田代死罢了,大牢内里常常有这类肮脏的活动,而有这类才气的人家绝对非富即贵。
江西布政使司已经把湖口县县衙剿除王三一事上报朝廷,给李云天和相干职员请功。
等翻开了门,他微微一怔,门前停着一辆马车,一名穿戴蓝色长袍的公子正浅笑着望着他,几名壮汉守在一旁。
“周记绣庄老板的令媛。”李云天回身看向了绿萼,他跟着绿萼去过一次周记绣庄,见过周柔。
“杨公子?”李云天闻言有些迷惑,他仿佛并没有抓过甚么杨公子,随后想起了一件事情,不由得伸手拍了一下前额:杨云贵现在还在牢里待着!
处理了王三的事情,李云天把目标对准了张有德,他筹办把张有德权势连根拔起,然后整合县衙的胥吏,如果不把这帮家伙处理掉的话他就没法在湖口县施政。
“周柔托妾身向老爷求个情,杨公子已经牢里待了一个多月,已经洗心革面,用心悔过,是否能够把他放出来。”绿萼微微一笑,柔声说道。
“传闻你也是饱读诗书之人,却甘心蜗居于此,之前的书真是白读了,你爹娘在地府之下也不知可否合眼!”蓝袍公子走进厨房,望了一眼年青文士筹办的粗陋饭菜,摇了点头,一脸可惜地说道。
钱程年近四旬,举人出身,中等身材,体型微胖,留着一撇八字胡,对于他来讲此次的事情完整就是天上掉了馅饼,使得他稀里胡涂地就立了一个大功,是以对李云天好感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