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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怪妖龙太貌美》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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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第3页/共4页]

乐和到十二岁时,顺娘十一岁。当时乐和回家,顺娘深闺女工,各不相见。乐和虽则童年,心中聪明,常想顺娘情义,不能割舍。又过了三年,时价腐败将近,安三老接外甥同去上坟,就便游西湖。原到临安有这个民风,凡是湖船,任安闲便,或三朋冈友,或带子携妻,不择男女,各自去占个座头,喝酒观山,随便取乐。安三老领着外甥上船,占了个座头。方才坐定,只见船头上又一家女眷入来,看时不是别人,恰是间壁喜将仕家母女二人和一个丫头,一个奶娘。

这三绝,一年止则一遍。唯有钱塘江湖,一日两番。自古唤做罗刹江,为因风涛险恶,巨浪滔天,常翻了船,以此名之。南北两山,多生豺狼,名为虎林。后因虎字犯了唐高祖之祖父御讳,改名武林。又因江潮险迅,怒涛澎湃,冲害住民,因取名宁水兵。后至唐未五代之间,去那径山过来,临安邑人钱宽生得一子。生时红光满室,里人见者,将谓火发,皆往救之。

话分两端。却说是时,南北通和。其年有金国使臣高景山来中国修聘。那高景山善会文章,朝命宣一个翰林范学士接伴。当八月中秋过了,又到十八潮生日,就城外江边浙江亭子上,搭彩铺毡,大排筵宴,接待使臣观潮。陪宴官非止一员。都统司领着水军,乘战舰,千水面来往,施放五色炊火炮。豪家贵戚,沿江拾缚彩幕,横亘三十余里,照江如铺锦类似。贩子弄水者,共稀有百人,蹈浪争雄,出没游戏。有蹈滚木、水傀儡诸般伎艺。但见:

事有刚巧,这里乐和发誓不娶,那边顺娘却也红驾不照,天喜未临,高不成,低不就,也未曾许得人家。工夫似箭,倏忽又过了三年。乐和年一十八岁,顺娘一十六岁了。男未有室,女未有家。

乐和将此诗题于桃花笺上,折为方胜,藏于怀袖。擅自进城,到永清巷喜家门首,服侍顺娘,无路可通。如此数次。闻说潮王庙有灵,乃私买香烛果品,在潮王面前祷告,愿与喜顺娘此生得成鸳侣。拜罢,炉前化纸,偶尔方胜从袖中坠地,一阵风卷出纸钱的火来烧了。急去抢时,止剩得一个“侣”字。乐和拾起看了,想道:“侣乃双口之意,此亦吉兆。”心下甚喜。忽见碑亭内坐一老者,衣冠古朴,面貌清奇,手中执一团扇,上写“姻缘前定”四个字。乐和上前作揖,动问:“老翁贵姓?”答道:“老夫姓石。”又问道:“老翁能算姻缘之事乎?”老者道:“颇能推算。”乐和道:“小子乐和烦老翁一推,赤绳系于那边?”老者笑道:“小舍人年未弱冠,如何便想这事?”乐和道:“昔汉武帝为小儿时,圣母抱于膝上,问‘欲得阿娇为妻否?’帝答言:‘若得阿娇,当以金屋贮之。’年无长幼,其情一也。”

东海若知明主张,应教破浪变桑田。

迎潮鼓浪,拍岸移舟。惊湍忽自海门来,吼怒遥连天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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