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英气逼人[第1页/共3页]
易云内疚的挠了挠头,他对本身穿上飞鱼服的结果,也是非常对劲。
一口刀,又是代价不菲,挂在身上,平增几分豪气!
“直接接收六合元气?”
神国大选结束后的第二天,易云的册封典礼,开端了!
他写的书,也是如此,逻辑周到,故事架构完整,口碑很高,忠粉很多。
易云镇静的下了坐骑,施礼说道。
“别的,你前去封地总要带一些族人当侍从的,这些族人,我们锦龙卫也能够帮你捎上。”
固然易云的身高还没长起来,但是他身材均匀,双腿比例苗条,将这飞鱼服的华丽完整部现了出来。
蚕茧跟乌贼打仗过好多次,乌贼是个知识很丰富的人,逻辑思惟也很周到。
易云将这一身都穿戴起来,对着镜子一看,本身也是愣了一下。
看到易云身穿云锦飞鱼服,腰佩雁翅刀的模样,很多陶氏部族族人看的目瞪口呆。
而三个月后,他竟然也能有如许一头巨兽坐骑!
衣服穿好,易云又在腰间挂了一柄雁翅刀。
光是这一身行头,易云就能看出锦龙卫职位的超然和贵族的崇高,哪怕只是最后级的国士,把这一身衣服拿去卖了,便够浅显人花消一辈子了。
“并且,我另有一些仇人在连氏部族,他们因为贫乏粮食,也过得不太好,我放心不下。”
听了张坛的话,易云微微踌躇,说道:“是如许的,小子倒是情愿在这里逗留一些光阴,修炼武功,只是小子在连氏部族有一个家姐,因为一些启事,她不得不上山出亡,我走之前,倒是留给了家姐充足的食品,只是家姐毕竟是一个弱女子,在深山中久待,让人很不放心。并且……家姐与我豪情很好,这些日子没有我的动静,怕是内心焦急,对我甚是驰念……”
张坛说做就做,一挥手,就让几个部部属去安排了。
推一本书《一世之尊》,作者爱潜水的乌贼。
这就是贵族的意味!
当易云骑着独角巨犀,呈现在陶氏部族庆典广场四周的时候,很多人向易云看来。
“走,给你册封国士!”
《一世之尊》,简介:我这平生,不问前尘,不求来世,只轰轰烈烈,称心恩仇,败尽各族英杰,傲笑六道神魔!册页有直通车。
张坛找到了易云,起首映入易云视线的,不是册封文书,而是一头锦龙卫专属坐骑!
易云对这坐骑太对劲了,他一跃而起,直接骑在了独角巨犀那广大的背脊上,独角巨犀明显有一些聪明,并没有抵挡易云这个新仆人。
人类跟荒兽凶兽,各有上风。
明天全部陶氏部族,但是热烈不凡,易云的册封典礼,在陶氏部族的庆典广场停止。
张坛卖了个关子,易云有了兴趣,“是负严峻?耐力好?”
这坐骑,实在太拉风了!
只是,张坛的口无遮拦,只会在跟他身份职位差未几的人,或者是过命友情的兄弟面前才会表示出来,而在普通的部属面前,在浅显人面前,他看起来就是铁血无情。
军队里的兵油子,做新兵教官的时候,也常常是如此,他们要保护锦龙卫的严肃。
易云听得心中一喜,有锦龙卫带来的食品,也能让姐姐,另有那些对本身有恩的人,度过这段最难的日子,解了燃眉之急,以后,易云本身都有充足的气力去打猎了。
张坛点头,“都不是!这独角巨犀,负重才气当然超强,耐力也好,一口气奔驰个三四天,跑出一万里路都不成题目!但这不是独角巨犀的最大长处,它最大的有点是吃的少!独角巨犀,如果真的吃起东西来,能够一餐吃掉一棵参天大树,不过没有东西吃的话,它也能够直接接收六合元气作为能量,我们行军兵戈,补给是很大的题目,普通长这么大个头的坐骑,一顿饭吃的东西得好几辆车来拉,但是独角巨犀能够几年不吃东西,这一点太首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