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英气逼人[第1页/共3页]
固然易云的身高还没长起来,但是他身材均匀,双腿比例苗条,将这飞鱼服的华丽完整部现了出来。
至于丝绸锦缎,这但是传说中的东西,更何况是来自于中原的上好云锦!别说连氏部族,就算陶氏部族的族老,也底子见不到如许的衣服。
一口刀,又是代价不菲,挂在身上,平增几分豪气!
他乃至有点不敢信赖,镜子里的少年就是本身。
“哈哈。”张坛大笑起来,用力拍了一下易云的肩膀,说道:“易小兄弟,我们出来参军的,今后就是为了建功立业,封侯拜相。你前程光亮的很,你如果今后真的得了大繁华,你的姐姐都能跟着你受封,乃至能够得个郡主甚么的!”
这也是锦龙卫的标准佩刀,刀鞘是鎏金的,作为国士特有的标记,易云的刀鞘中间还镶嵌了一块椭圆形的玉。
衣服穿好,易云又在腰间挂了一柄雁翅刀。
易云对这坐骑太对劲了,他一跃而起,直接骑在了独角巨犀那广大的背脊上,独角巨犀明显有一些聪明,并没有抵挡易云这个新仆人。
人类跟荒兽凶兽,各有上风。
听了张坛的话,易云微微踌躇,说道:“是如许的,小子倒是情愿在这里逗留一些光阴,修炼武功,只是小子在连氏部族有一个家姐,因为一些启事,她不得不上山出亡,我走之前,倒是留给了家姐充足的食品,只是家姐毕竟是一个弱女子,在深山中久待,让人很不放心。并且……家姐与我豪情很好,这些日子没有我的动静,怕是内心焦急,对我甚是驰念……”
明天全部陶氏部族,但是热烈不凡,易云的册封典礼,在陶氏部族的庆典广场停止。
固然说连氏部族的后山并没有野兽,乃至连兔子都很难找到,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看到易云身穿云锦飞鱼服,腰佩雁翅刀的模样,很多陶氏部族族人看的目瞪口呆。
锦龙卫平时庆典礼仪时,要穿专门的号衣,而国士,可穿飞鱼服!
这时的易云,当真如一柄出匣的宝剑普通,锋芒四射,气势逼人!
这坐骑,实在太拉风了!
张坛找到了易云,起首映入易云视线的,不是册封文书,而是一头锦龙卫专属坐骑!
光是这一身行头,易云就能看出锦龙卫职位的超然和贵族的崇高,哪怕只是最后级的国士,把这一身衣服拿去卖了,便够浅显人花消一辈子了。
之后果为连成玉透支连氏部族的粮食和各种资本,连氏部族的族人已经举步维艰,真的有族人不得已要靠吃观音土充饥了。
陶氏部族对此但是安排得很上心,因为除了易云册封国士以外,陶氏部族另有胡琊等人,也要在典礼上正式进级为锦龙卫成员。
衣服是飞鱼服,腰带是麒麟带,脚下是鹿皮靴!
易云明天年是册封国士,固然只是最后步的典礼,但是也得好好打扮一番,总不能穿一身破褴褛烂的麻衣去。
“这独角巨犀,奔驰起来能够日行三千里,别看它粗笨,但是不管山川峡谷,它都上得去!并且它另有个最大的好处,也是因为这个启事,它才被选为锦龙卫的标准坐骑,你猜猜是甚么?”
《一世之尊》,简介:我这平生,不问前尘,不求来世,只轰轰烈烈,称心恩仇,败尽各族英杰,傲笑六道神魔!册页有直通车。
张坛说做就做,一挥手,就让几个部部属去安排了。
“感谢张老哥。”易云也不矫情,既然张坛这么说,他就顺口叫了。
张坛毫无顾忌的开着打趣,实在,张坛这小我既不严厉,也不呆板,普通的兵油子,长年在男人堆里混,很少有严厉端庄的,平时在一起吹牛打屁,谁不是口无遮拦,荤段子一个接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