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落魄归乡[第3页/共4页]
几个村妇七嘴八舌的说着,还瞪着余生安怒斥道:“你个肮脏货,瞎扯甚么?刚返来就乱咬人?不卖东西,从速走,逛逛走!”
当余生安肢体触碰到物体的时候,该物体的一些根本信息天然就会流入他脑海,如果意志集合,还能听到更多的信息。
“收旧货嘞!锅碗瓢盆!陶瓷瓦缸嘞!”院子外俄然传来一阵喇叭声。
“老头子,感谢你!”
……
“啧啧,村里几个浪蹄子有福喽,传闻他那家伙比余光棍还大咧。”
收货的黑瘦中年炸了,指着余生安语气不善。
江婶一脸乡村碎嘴模样,说话又快又损,但你别说,这一番话让余生放心头舒畅了很多。
他不是陈腐之人,他现在境遇确切不太好,兜里穷得叮当响,急需财帛减缓保存危急。
在余庵村,若说谁家跟他家干系比来?
只是一想到,他在湿滑酷寒的冻土深坑中,将好轻易挖到的猛犸象牙一根根奉上去,他却被师父一个铁锹砸下来,活埋……
“你瞅我如许,是混好了吗?”
别说家里产生的成品,平时走路碰上空瓶子都会顺手捡回家。
“小伙子,饭能乱吃,话可不能胡说,我咋诓她了?啊?!我都说不要了,我还能咋诓她?”
“嘿,那不是余光棍捡来的杂种吗?”
就在这时,余生安俄然拉住江婶,接过旧碗。
实际上,集合精力,用心聆听。
“江婶别卖,这是康熙年代豇豆红釉洗,如何说也得好几万,他这是诓你呢!”余生安下认识道。
内里都说,乡村人封建还保存宗族思惟,别看平时街坊邻里多少冲突,一旦跟外人起了胶葛,绝对分歧对外。
院子门锁早已锈蚀,一扯便开。
起码,他感觉很舒畅,比起在西伯利冻土上,只能伸直在帐篷中靠颤抖取暖,现在的前提不要太舒畅。
在他碰到旧碗的顷刻间,一股信息流划过他的脑海。
这是一栋三间堂屋,排闼而入的是中间客堂,放眼扫去,可谓家徒四壁。
“这几年去那里了?如何一走连个消息都没有?好歹逢年过节来家看看啊,你瞅瞅,家都荒成甚么模样了?”
以是这类铲地盘收货的,她最喜好了。随便拿些褴褛玩意儿就能换很多钱,可惜现在日子好了,这类铲地盘的倒是越来越少了。
“哎呦,啥叫没混出花样?你走时才十六岁,能活着长这么大个就不错了!你瞅瞅村头老六家小宇,还啥重点大学211毕业呢,现在搁海商市上班,一毛钱没看到,月月还得爹妈打钱给他!另有老张家那大门生,返来讲考啥公事员,都啃老两年了,屁动静都没有。”
这一股信息流,实在并非笔墨,感受起来更像是人眼看到了红色,认知上是“红色”,故而翻译成红色。
有四年了吧……穿戴磨得发白工装服的余生安,瞧着面前荒废的红砖小院,明显不过弱冠之年,眼眸中却闪现出一丝桑海桑田的芜杂。
余生安见状,小跑畴昔。
信息流非常驳杂,还掺杂着各种数据,比方瓷器各项数据,乃至汗青年代等等。
她们这是怕余生安把人气跑了,没法卖货呢!
“这……”
黑瘦中年人一边说着,一边擦着脏兮兮的旧碗,语气俄然一变道:“算了算了,我不要了,这碗底都是裂缝,别说这不是古玩,就是古玩,也不值钱。”
徐坤比余生安大三岁,但小时候,却总喜好跟余生安屁后玩,因为余生安掏鸟蛋、捉鱼、抓龙虾在村里可谓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