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我叫傻魏[第2页/共3页]
谁能不怕死,他魏可不怕死吗?那是胡扯好不好,真正不怕死的只要死人!
阎王忽尔掐指一算,惊道:糟!存亡簿上竟然看花了眼,这魏可可又是哪个?莫不是天命昭然!
……
投降?一群痴人!
“履行号令!此次老子上,今后有机遇,没人跟你抢!”
但,黑夜是最好的假装,作为特种兵精英,他必须熟谙暗中。
夜。
树丛边的斜坡下,六小我围成一个小圈。
阎王问:凡人,可有顾虑之事?
短短的数秒钟内,四周八方已经呈现了无数闲逛的人影,另有大喊小叫的声音,簌簌簌!枪弹重新顶飞过,更多的仇敌在朝天鸣枪,仿佛洋洋对劲地宣布:你们被包抄了,从速投降吧!
春秋比魏可足足小了五岁多,本年十九,住在春川乡间的一个村庄里,自幼憨傻,对甚么事情都似懂非懂,差未几相称于三四岁孩子的智商,父母双亡,一小我守着一间破屋,勉强度日。
知名岛。
问话的是老团。
“闭嘴!履行号令!”
魏可答:兵士浴血亡,马革裹尸还,却也干脆,无所牵挂。
“跟着我向前冲!好兄弟,今儿个痛快去爽一把!爽完了,我们来世再做兄弟!”
哎!瞎想又有甚么用!
魏可的神采非常凝重,却狠狠咬着牙,语气果断。
他的目光变得凶恶。
现在的他,仅是一个浅显少年人罢了。
夜。
夜,静悄悄的有些吓人。
“他奶奶的!听动静怕不是有几百人!傻魏,现在我们如何办!”
魏可眼泪都要流下来。
但,这时候他不敢堕泪,因为,那样只会让视野恍惚,没有其他一点好处,再说了,堕泪管个球用,仇敌不会因为你堕泪了,就给你多那么一丝怜悯。
浑身高低其他零件都很普通,唯独这条左臂,摸上去没甚么分歧,但用力绷紧肌肉,手臂就会变得坚固如铁,哪怕是粗大的树干,也能一拳打出一道拳印!
说罢,阎罗殿上一阵阴风飘过,魏可消逝无踪。
奶奶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魏可必定不敢信赖,一贯牛逼哄哄,号称天不怕地不怕的老团,有一天也会像个新兵蛋子似的,严峻得声音都在颤栗!
这里是荒无火食的海岛,丛林富强,树木长得很有特性,低矮而稠密,广大的树叶就像一扇扇翻开的巨型葵扇,在如许的环境里,视野遭到了极大的停滞。
魏可卒,阎王召见。
魏可曾经很不喜好黑夜,特别是这类分外喧闹的夜,那会令他感到孤傲,不由自主回想起幼年时,那一个个冗长而孤寂的夜晚,心头不免出现丝丝凉意。
身高178,肌肉健壮有力,乃至就连长相,也与魏可有着七分类似,单眼皮、双目狭长,稍稍带点恶相,算命的曾言,这恶相并不影响魏可的出息,反而是大富大贵之相。
魏可低头,目光盯向本身左手。
他曾经是个热血男儿,有过凌云之志,乃至于,他很多次做过一样的梦,梦见本身变成了叱咤西承平洋的大豪杰,无所不能,受世人钦慕,但,那统统只是胡想罢了,统统都已画上句号。
这时候,走在最前面的大个子青年,仿佛有所发觉,机灵地停下脚步,半蹲身,左手竖起握拳。
脑海中恨恨想道:如有来世,我命不由人!
魏可灵魂如同白驹过隙。
“我返来了!”
魏可瞋目而视。
阎王弹指间将他丢回人间,这事情不成思议,更让魏可无法的是,本身的灵魂并没有回归本身的躯体里,而是附身在一个叫作魏可可的傻小子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