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喜欢我?不科学啊![第2页/共2页]
大学四年,我曾有过一个相互深爱的男友,名叫厉荣,大我几届,提及来,算是我的学长。
赵恒平时是那种不苟谈笑的人,比来频繁跟我说如许的话,让我莫名有种毛骨悚然的感受,像是我掉进了别人一早设想好的圈套。
我跟贺森在一起,前前后后有三年了,一千零九十五天,这些年,我从青涩演变成油滑,从一开端在他面前不如何爱说话,变成现在有些小放肆,讲真,贺森对我,实在还算不错。
赵恒说完,也不管我答复不答复,迈步分开。
但就像赵恒说的,我跟贺森在一起,没图爱、也没图钱。
“当然了!”我拍着胸脯说,把贺森递给我的女戒戴在左手知名指上,晃了晃,“嗯,别说,还挺标致的,贺总,你对我的手指粗细很体味嘛!”
我涨红着一张脸从贺森办公室出来,赵恒扫了眼我左手上的戒指,冲我笑笑。
完整脾气分歧的两小我,却具有着几近不异的一张脸。
我坐在办公椅上转了个圈,手里拿捏动手机,翻开微信,盯着贺森置顶的头像看了会儿,手指动动,打下两个字――“感谢。”
在贺氏事情的一个个都是人精,如果我真的跟喝声戴一对婚戒,估计不出一天,贺氏高高攀都会猜出我跟贺森的干系。
当初我跟贺森在一起的时候,贺森曾跟我说过如许一句话,他说:“白洛,我能够给你很多东西,钱,名,利,但是独独,不成能会给你爱。”
听着贺森的阐发,再看他手里拿着的两枚戒指,我拿起来细细察看一番,低睨着他看,“那万一被人发明了呢?”
“当然不是!”我求生欲满满,解释,“如果让贺氏那些女员工晓得她们日思夜想的贺总被我占为己有了,我今后在贺氏还混不混了?”
思路飘的有些远,待我回神,贺森回了一条简讯——“白洛,来我办公室一趟。”
赵恒说:“白洛,你跟贺总在一起是因为喜好?不,你不喜好贺总。”
动静收回去以后,石沉大海,我等了半天,都没比及贺森的回话。
“嗯。”贺森从我手里拿过男戒,戴在本技艺上,稍稍转动了下,开口,“常常用到的东西,我当然晓得她的尺寸。”
厉荣跟贺森在长相上,有七八分的神类似,脾气上却迥然分歧,厉荣温润如玉,贺森清冷矜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