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事成[第1页/共2页]
不过,今科进士,最出风头的不是十七岁的方二公子。而是十八岁的周礼。方二公子名次不低,在三十多名。周礼却高中第二名。
沈澜满面娇羞满心高兴。
个子高,生得俊,眼睛有神。皮肤是黑了些,更显男儿气势。嘴笨些怕甚么,一颗心是朴拙炽热的嘛!
……
“小玉,”沈澜转头,冲陆明玉甜甜一笑:“你本日如何来了?”
五今后,春闱放榜。
陆非欢畅冲动得不知该说甚么是好,笑得暴露两排洁白的牙,像个二傻子普通:“沈mm,我内心真欢畅。我太欢畅了!”
沈澜轻声笑了起来。
沈澜俏脸一红,缓慢地看了不远处的俊朗少年一眼,声音压得更低了:“母亲昨日和我说了,父亲已经写信给方家,委宛地回绝了婚事。”
散衙返来,时不时地就要去买些沈夫人爱吃的蜜饯果脯点心之类。每一季绸缎铺子里有了新衣料,沈侍郎都要亲身去挑衣料给沈夫人。珠宝金饰铺子里的工匠们,对沈侍郎也熟谙的很。
陆临一欢畅,搓了搓手指,打了清脆的一个响指:“好,我明日就去沈府。”
陆临笑着夸奖女儿:“我的女儿,真是天底下一等一的聪明无能。长得美,技艺又好,我看来看去,那里有人能配得上。”
“千真万确。”沈澜心头大石已去,一笑间,眉眼弯弯如月:“这些光阴,他每日都来。母亲到底是被磨得心软了。”
沈侍郎宠妻爱妻,在都城里赫赫闻名。
陆明玉宿世做了几年中宫皇后,打理碎务琐事,不在话下。
桃树枝叶翠绿,怯生生地探出些花苞。阵阵暗香,沁民气脾。陆明玉略一用力,上了树,坐在树枝上。
陆明玉收敛心神,笑着打趣:“如何,是嫌我碍事了不成。”
所谓招婿,不过是个挡箭牌。今后便是真有赘婿进门的一日,也是装装模样。我毫不会再将身心拜托给任何男人。
这么俊的轻身工夫,此时却无人赏识。
“今后,我必然经心全意对你好。比你父亲对你母亲更好!”
陆明玉被逗得轻笑不已,内心悄悄有些歉意。
究竟上,自从处理了李昊这个“费事”以后,陆明玉心中的仇恨怨怒,便消逝了很多。
两人你看我,我看你。过了好久,陆非才低声问道:“沈mm,我甚么时候再来提亲?”
陆明玉笑着接过话茬:“提亲身是要爹去。以后合庚帖下聘立婚书,都得有官媒才行。我已经令人去请了官媒,登门礼也备好了。”
“一个叫方剂詹,另一个叫周礼。”
沈澜红了脸,悄声道:“春闱一放榜,便能够来了。”
这是默许沈澜和陆非见面说话了。
陆明玉看在眼里,嘴角微微扬起。
面前一片春光融融,陆明玉的表情也非常愉悦。
沈澜站在沈夫人身侧。本日沈澜穿戴新制的春裳,浅浅的蓝色,清爽脱俗,高雅动听。
重活一回,不止是为了复仇,更要让本身和家人过得更好。
坐在桃树上的陆明玉,远远地看着这一幕景象,心中忽地一阵抽痛。
陆明玉做了数日“狗头智囊”,对沈氏佳耦态度的奥妙窜改了然于心。本日特地陪着陆非一同登门。
陆非心中尽是柔情密意,声音格外温和:“此生,我定不负你。”
陆明玉笑容微微一顿,旋即如常:“先将二哥的婚事定下,再为三姐筹划婚事也不迟。”
当年有多爱他,厥后就有多恨他。更恨的是本身,有眼无珠,信错了人。
沈澜顿了顿,悄声笑问:“这是不是你给他出的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