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毛毛虫[第1页/共2页]
……
女娃晓得明天难逃一命,但她固执的不肯堕泪。
歌声宏亮中带着一股懒惰之意,由远及近。
比如说埋没在草地深处的池沼,一不谨慎陷下去就再也出不来了。
巨型毛虫的头部俄然裂开,现出一张可骇的大口,别看毛虫的身材不是很大,这张嘴能等闲吞杀比它本体大出两三倍的活物。
女娃绝望的闭上眼。
导致郁家灭门的祸首祸首,贪狼部这个大敌,迟早要撤除。
拎着新抓的玩物,云极走进这片奇特的丛林。
草原上没有医馆药铺,治病救人的郎中大夫不得一见,如果是大部落还好些,像女娃地点的小部落,得了沉痾只能等死。
“干巴巴,瘦嶙嶙,倒是不扎手,你这小虫一看炊事就不太好。”
云极感觉毛虫的手感不错,他很喜好,当然毛虫更欢畅,因为又有食品了。
巨型毛虫所攀爬的草木略微曲折,爬着爬着来到云极头顶。
噗通一声,女娃感觉本身被接住了,不等她睁眼,就感觉面庞被人掐了起来。
蓝天,碧草,炊烟渺渺,草原的景色充满诗情画意。
逛逛停停,看看风景。
进入草原已经第三天了,草地上用火焰沙烤着的牛肉是最后一头焚牛。
“阿爹,对不起,小鹿儿没用……”
啪叽一声。
也不知是毛虫没抓稳,还是用心为之,竟从草木上掉了下来,直接落在云极怀里。
“我是小鹿儿,不是小虫。”女娃怯生生的辩白,面对巨型毛虫吓得小脸更白。
作为草原上最大的部落之一,贪狼部必然不乏妙手,云极此行筹办刺探一番贪狼部的真假,看看这处草原部落究竟强大到何种境地。
草地与丛林两个词汇看起来并不搭边,在天莽草原却能完美的融会在一处,指的是一种极其特别的地区,这里的杂草广大而坚硬,比树还高,范围极广,层层叠叠堆垒出草泽之森,奇特而伤害。
此次改路深切草原,云极的目标只要一个。
在她等候灭亡的刹时,竟然听到了歌声。
看当作色,肉干烤得差未几,云极收起火焰沙与牛肉,选了个方向阔步而行。
云极大赞着牛肉干的甘旨。
超出草原就是霁云国的领地,不过云极行进的线路却偏离了霁云,正朝着草原深处进发。
固然身为极王,云极对霁云皇族却没有半分好感。
可不是迷了路,而是成心为之。
她进草泽之森是来采药的。
草原上的狼族最是凶暴,不但体型高大,咬合力更加惊人,放在内里的丛林里,草原狼勇于狮虎争锋,一个没有修为的草原女娃,落在狼口绝无活路。
“这下够吃个几年喽,焚牛的肉公然鲜美,有嚼头。”
“咦?这只毛虫竟然是人形!”
草原的景色比戈壁好很多,偶尔能碰到些树林和小山,绝大部分的地区均为一马平地。
此时的云极正站在荒草构成的丛林里,仰着头,看着一只毛虫在高大的草木上爬动。
占有在天莽草原的妖族种类繁多,大多凶悍,遍及各处,而妖兽最多的处所,便是草泽之森。
枯朽的草木难以支撑,收回即将断裂的响动。
赶牛多费事,还是做成干粮的好,有了焚牛肉干,恰好替代龙须虾片,不但能充饥,还能抵消剑魄寒气,可谓一举两得。
丛林某处,有一颗枯老的草木,不知是被虫子啃的还是腐朽多年,其上遍及洞穴,这些洞穴恰好构成了门路模样,能让人攀爬上去。
戈壁以外便是荒凉草原。
赶牛羊,忙驰驱。
空中的大狼不在盘桓,蹲在一处,等候着猎物自投坎阱,狼口的獠牙津液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