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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之血战中原》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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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捕蛙的少年[第1页/共4页]

应祥笑道,“只要给我一张适合的弓,我保准能在太阳落山前再射下一只大雁。”

两个小女人头前带路,领着两个小屁孩拐了几道弯,来到山谷间一个隐蔽的洞口。很快应祥背着一张弓,手里拿着另一张弓,对劲洋洋地走出了山洞。

应祥会民二人倒是第一次遇见别人向他们下跪,顿时手忙脚乱,赶紧把两个小女人扶起来。应祥心动道,“表哥,既然如此,不如就换了那只大弓吧。我老爸留下来的这弓太重了,我只能拉开几下。说不定她们家里的弓会轻一点。”

应祥笑着叫了一声霍叔叔。然后悄悄地问道,“我奶奶还没活力吧?霍叔叔。”

会民起首畴昔,把绳索捆在本身腰上,然后用力拽了拽,绳索当即崩紧,然后渐渐把会民提了上去。过了一会儿,绳索再次滑落下来。

两小我拿着大雁,回身就走。两个十一二岁的女娃子像影子一样跟在他们前面。走了一会儿,应祥感觉不对劲了。他本来觉得这两个女娃子是和本身顺道,但是本身和会民拐了三道弯了,两个女娃子仍然还是跟着本身。看来她们也是想要这只大雁了。

此时的千里太行,可谓一个山岳一个寨,一个寨子一个王。因为金人已经调派汉儿军从燕京中山等地南下,各盗窟的氛围也变得严峻起来。他们开端屯积粮草,以备将要到来的战役。

对这些无家可归也无处能够投奔的灾黎来讲,固然山间野兽绝迹,但天空南迁的飞鸟却还很多。只要眼睛够尖,每天总能逮到一两只下来歇脚的大雁小雁。

会民嘿嘿一笑,“我恐吓他们的。要不然还要和他们胶葛不休。”

借着山洞里方才点起的灯火,能够瞥见一条大汉,手里拿着绳头,正笑吟吟地望着应祥。这大汉肩宽腰圆,如果不是腊黄的神采影响了他的威势,的确也是一条猛汉。

会民笑嘻嘻地说道,“应祥,这你就不明白了。就因为我是秀才,才调不来如许有辱斯文的事。”

渐凉的秋风吹在灾黎褴褛的衣服上,让他们提早感遭到夏季的酷寒。但他们仍然不肯出山回家。留在山间,起码另有一丝活命的机遇。但如果出山,遇见了金狗的汉儿军,那就是一个死。

应祥一边串青蛙,一边嘲弄本身的表哥,“会民哥,论到捉青蛙,你的诗词哥赋但是用不上了。半天赋捉到一只。”

两个小女人对望一眼,俄然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一个看上去稍聪明的小女人哭着说道,“小哥,我妈妈病了,躺在山洞里,已经三天没有吃上饭,将近饿死了。请小哥不幸不幸我妈妈。我们说得是实话,我家就在不远处,你们能够跟我们去看看。对了,我家里也有一把铁胎弓,是我爸爸留下的。我们能够用那只弓来换这只大雁。”

这孩子顶多十岁摆布,身形肥胖,神采惨白,一双眼睛显得特别大,特别亮。从他比会民还要宽出半倍的肩膀,便能够猜出他天生神力。二人一边说话,一边跑向大雁坠落的处所。

两个小女人怯生生地望着会民,却没有开口说话。

要晓得此时的太行山上不知躲藏了多少无家可归的灾黎。如果灾黎插手了那家盗窟,还好一点,起码能有个依托。但可骇的就是连盗窟都不要的灾黎。

盗窟只要青丁壮,或者说想要插手盗窟的人家,家里起码要有一个能够提动刀枪的青壮才行。如果满是老弱病残,盗窟才懒得要。

别看金狗的汉儿军多由渤海国以及辽国的汉人构成,对于起中原百姓来,几近比金狗还要狠。这是历朝历代汉奸军的特性,他们为了博得新主子的喜爱,几近无所不消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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