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重回深山[第2页/共3页]
“非论胜负,都会有人死,谁都有能够是被杀死的阿谁。”之乐的声音沉重而带着些哀伤。
“嘿嘿,都是我故乡那边的东西。”她打着哈哈,“哎呀,也没甚么了的,就是一点小玩意啦。”
明欢欢气得抬脚去踢他,成果却被之乐一把抓住腿,抬得老高。她的兽皮裤子已经被脱下,内里穿戴麻布裤子,宽宽松松,之乐的大掌一下子就探了出来,摸到了双腿间的底裤上。
“……等等,你这是做甚么?”固然现在刚入夜,也不至于这么猴急吧!之乐像是受了甚么刺激一样,他猖獗的拉开通欢欢的衣服,一起向下亲,直到她的胸前,流连忘返,而大掌已经探到了她双腿之间……
仙女甚么的,之乐是半信半疑的,遵循他的了解,明欢欢这类奇异服从,倒是挺像巫女的。
如许锋利的刀,比青铜刀都短长一百倍,之乐曾经的过往,使得他有机遇晤识到最贵重最珍惜的东西,但是他从明欢欢手里见过的东西,却比曾经见过的精美别致很多很多。
明欢欢一下闭了嘴,每到这个时候,她能做的只是回避。
之乐的头发和胡子也越来越长了,明欢欢看着他拖着三十厘米的胡子和头发,每天拿着剪刀追在他身后想要帮他剪,但是之乐老迈不肯意。看着越来越像野人的之乐,明欢欢气得吹胡子瞪眼!如果她有胡子的话!
之乐瞧了她一会儿,眼底泛出一些和顺和无法,就当即开端打扫起山洞。
“欢欢,过几天,我带你回山上。”他的额头压在她的头顶,声音就在她耳边普通,嘶哑而磁性。
“那你身上穿的那些小衣服呢?另有你那种叫做手枪的兵器呢?”之乐持续凉飕飕的说着,明欢欢只感受背后冷风一阵阵,之前感觉之乐是个凡事不颠末脑筋的二愣子,现在看来,她才是阿谁二愣子吧。
……
那些杀人的场面,已经不是电视里简简朴单鲜血一飙,尸身倒下那么简朴了。那些人临死前的痛苦的叫唤,不甘的眼神,那些实在的场景,总在她面前重播……
明欢欢穿好衣服,抱着小狐狸,有一种相依为命的感受。
“……你!地痞!”不穿内裤多脏啊,野人就是野人,说甚么都没用。明欢欢撒腿就往外跑,却被之乐一把抓住,顺势往床上一丢,然后就压了上去。他猖獗的吻着她,咬着她的唇,她的脖子,一起扯下明欢欢的衣服。
她有种想哭的感受,之前还没感觉石屋前提多好,但是现在一对比,那的确是比这里好上千倍万倍嘛。
而明欢欢被捆了一早晨,全部身材都生硬了,之乐给她揉了半天,她身材才气勉强动动。山洞因为一个夏季没人住,又脏又潮湿,另有某种植物的粪便,看来曾经有植物在这里逗留过。
以是,难怪之乐对明欢欢的身份有如许猜想了。
山洞已经被清算好,之乐乃至把土陶锅碗也搬来了,如许他们能够煮汤喝,明欢欢感到一点欣喜。兽皮衣服,麻布衣服,另有她本身的一些东西,之乐都尽数搬来了,她在这边的财产,也只要这些了。
……
“嫌费事你就停止啊!”明欢欢像是被逮住的野猫,一个劲儿的挣扎,嘴里还骂骂咧咧,之乐俯下身材,堵住她的唇,又不厌其烦地褪下她的麻布裤子……
之乐皱起了眉头,冷硬的吐了两个字,“费事!”
明欢欢闷着头在兽皮里,一句话都没说,想着又要过上茹毛饮血的糊口,她内心不甘而愁闷。
从重部落到山洞,就算是之乐的速率,都要四五个小时,以是之乐来回了两次,才将东西明欢欢和东西都搬回了山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