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彩钻[第3页/共3页]
“我的时候很贵重,如果有兴趣你能够查验。”
1994年,佳士得在瑞士日内瓦拍卖会上拍卖的一颗重19.66克拉重的粉色钻石,成交价为每克拉377,483美圆,总代价为740万美圆(约合群众币4600万元)。
贵重的东西应当送去拍卖,如许才气表现出代价的最大化。
珠宝行经理拿过叶牧手上的钻石,本来微怒的神采变成了警戒,再细心一看,眉头舒展起来。只凭肉眼和放大镜是很难辩白钻石的真伪,他只能看色彩和反光。临时它是钻石吧,可在视觉结果上面比浅显的钻石还要夺目。是因为切工?
陈泽明是不敢开口问价了,31.95克拉,这颗彩钻绝对是载入史册的珍宝级别。丽都珠宝只是两家店铺,全数资产加起来也买不起任何一颗。
是以,他但是名副实在的大胃王。
一颗血玫瑰的彩钻,没有一点杂质,在叶牧手上很小,可实际上有21.6克拉。如果真是钻石它必然是环球无价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