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心足矣[第1页/共2页]
“马革裹尸,寸步不让!”
强压下了心头的悸动,笑着拍拍莫筝的肩膀安抚道:“晓得你心性纯良,看不得如许的打打杀杀。但是有件事情,本汗不得不承认。”
说着,他摆脱开莫筝的拉扯,托着被岳绮云摘掉的凤冠,几步走出主帐,站在岳绮云的面前,虔诚而慎重地把那凤冠戴到她的头上,朗声说道:“我元烈,得妻如此,心足矣!”
这几句词,本是岳绮云随口唱出,彰显的恰是当朝名将岳翼的风采。固然没有甚么富丽的词采,胜在俭朴无华,配上那套虎虎生风的刀法,实在地动撼民气。
汗王盛筵上,最忌讳的就是见到血光,燕国人会以为这是大妃给草原带来不祥的前兆,是长生天对汗王老婆的否定。
鼓声咚咚地响起,鼓点从陡峭垂垂变得短促中,岳绮云挽着刀花,做了个肇端势。
“咔嚓”一声巨响,跟着她最后一个“让”字出口,坚固丰富的铁犁木案几被整齐地劈成两半!
“烈哥哥!”莫筝见状,仓猝拉住了元烈的衣袍,扬起一张娇柔的小脸,悄悄软软隧道:“怀恩公主的刀法好狠,筝儿头晕呢!”
岳绮云长啸一声,身材俄然腾空而起,“唰唰”的刀影伴跟着持续的扭转,转眼就飘到了帐外,工致地落到了剑兰的身边。
自从岳绮云拿起长刀的那一刻,元烈的眼睛就一瞬不瞬地紧盯着大帐中翩然的身影。不但震惊于她高超的刀法,也失神于那铿锵有力的唱词中。
“好一个真大豪杰,千古考虑!”元烈拍案而起,满心的赏识再也讳饰不住,眼睛清澈得如同雨后阴沉的天空。他豁然起家,一把捧起沉重的大妃凤冠,抬起腿就要迈出去。
“但是,在汗王盛筵上舞刀弄枪终归是少了慈悲之心。”莫筝攀着元烈的衣袍,不堪娇弱地站起来,以手抚胸道:“她……大妃的做派过分残暴,筝儿,筝儿好怕!”
岳绮云轻斥一声,剑兰抖擞精力,鼓声再次短促地响起。
很快地,那的一身蓝色长裙已经和乌黑刀锋融成一体,只见得片片刀光中一个苗条的人影,如风一样在大帐中心扭转着!
只这一瞬的停顿,鼓点也跟着一滞。
刘嬷嬷在毫无筹办的环境下,就听到头顶传来嗡嗡的破空声,紧接着,岳绮云鞭子一样的发辫狠狠地抽中了她的脸颊!
一个垫步拧腰,岳绮云手腕翻转,把个长刀舞得密不通风。身材的扭转,使得长裙在地毯上铺成了一个大大的圆圈,直如蓝天上活动的白云飘落人间。
这统统产生得太俄然,而岳绮云的行动又太快。
是刘嬷嬷!她是要做甚么?火光电石间,岳绮云俄然有种不详的预感:如果没人禁止这老虔婆,她说不定会做出有损本身的事情。
“哈哈哈――!”大帐中都是一些不羁粗暴的男人,倒是被苏沐驹的丑模样逗笑了,收回阵阵大笑。
刀法刚猛,身姿轻灵。如此冲突的组合,却让统统人看得目炫神迷,臣服于刀锋引发的瑟瑟杀气中。
剑兰和着岳绮云的刀势,把个牛皮大鼓敲得震天动地。
名将岳翼,是多少男民气中的偶像,即便号称草原雄鹰的他,对于大梁镇国公的赫赫威名,也是心生神驰。
“啊,杀人啦――!”突如其来的打击让苏沐驹抱住了脑袋,下认识地当场一滚,躲到了一旁的人身后。
瞟了眼狼狈不堪的苏沐驹,岳绮云长眉一挑,一点都不粉饰心中的对劲。
莫筝的一番话并没有影响元烈的决定,只是使得他热血沸腾的心沉着了下来。
“莫女人慎言,此处再无梁国公主,她是我们的大妃!”大扎撒走到元烈的面前,冷着脸道:“我烈焰族的女仆人,就应当如大妃那样英勇果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