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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兽灵仙》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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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一只蓝毛虫[第1页/共2页]

早如何不说?

“您是有大造化的人,以是才气吸引精怪。精怪的豢养需求破钞很多心血,我能够替您养。”司徒直镇静地开口,作为从小就酷爱研讨兽类的专业型人才,司徒直对于能亲手养大一只精怪,充满着

“帮你。”

当然是实话,即便是急中生智,司徒直也不会像林忘忧一样没节操滴扯谎话。

“快把它弄出去。”林忘忧急的跳脚:“我最讨厌虫子了。”

可那只毛虫不懂啊,看有人对它笑,也对秦寻收回人道化的笑容,赖在秦寻的剑鞘上,还就不肯下来了。

但是林忘忧是小女子啊,当然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么值钱的东西,如何能放心交给别人,林忘忧想了想,总算有了主张:

想睡觉?可没那么轻易呢!

林忘忧刚躺上床,就“啊”的一声尖叫着爬起来。

妖兽们都有领地认识,林忘忧是人,也一样有这东西,如何能任由人欺负,就算是“准师娘”也不可!

至于殷千雪穿上身的那套门服,就让她穿戴吧,总不能让人家在灵剑派还穿戴御兽门的衣服。

其他都是废话,林忘忧的耳朵里只钻进了三个字――很值钱!

“好。”秦寻就筹办把它丢出去了。

司徒直出去以后,看了眼林忘忧穿戴一套暴露半截小臂的睡服,赶紧遮了眼睛碎碎念:“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没见过这么自来熟的。

她这平生可真够大的,殷千雪出去了,司徒直也不知从哪儿跑过来了,连秦寻都俄然呈现了。

普通毛虫只要手指是非,以绿皮为主。这只且不说蓝色看上去就像是有毒的,体型也太惊人了点,竟然有半剑是非,倒是肥肥圆圆的,比剑鞘粗多了,被秦寻剑鞘一挑,竟然就近趴在剑鞘上不肯下来了。

被故乡伙欺负够了,又要被他的女兽欺负,林忘忧终究忍无可忍,对着殷千雪大喊一嗓子:

林忘忧偷偷抹了把汗,殷千雪这类风俗性复述,也不晓得有没有了解她的意义。

“不可。”林忘忧残暴回绝:“我最讨厌虫子了,你养了它,就别跟着我了。”

说罢司徒直就开端发血誓,都发完了,林忘忧才幽幽地来了一句:“实在我不是不信赖你,完整不消发血誓的。”

“不可的,认主以后,就不好卖了。”司徒直忙提示。“忘忧女人,你如果担忧,我就发血誓好了。”

秦寻用剑鞘挑了挑床上的那只蓝色大毛虫,本来是想扔出去,却发明有些分歧。

鬼使神差地,最怕费事的林忘忧,竟然一念心软,就松了口气:

秦寻反应倒还是普通,毕竟林忘忧又不是没穿衣服,只是穿的少了一点,凡界女子穿的更少的都有,露个胳膊又不算甚么,用得着那么夸大吗。

强压下肝火,才轻柔地看向殷千雪:“你修为是不是很高,会不会帮我打怪?”

但是司徒直是仁慈听话的好孩子,深觉林忘忧言之有理,不断地点头。

在外屋给殷千雪折腾了一张床,看看天气已晚,这一天的事情太多了,林忘忧也是真的累的想倒头就睡了。

“有多值钱?”

“好啊,就这么定了,但是你不准贪污我的小虫虫。”

“那你还化形,有甚么意义?去去去,找你的海木老爷爷去。别扯我衣角,我不会心软的。”

殷千雪点头。

殷千雪说话说不好,恰好听力特别好,饶是司徒直念叨的很小声,她还是一点不给面子地复述出来“非礼

“这只虫子是来找我的,它说它与我有缘。”林忘忧从速先兼并了“矿脉”的统统权。

“你,你,你。”林忘忧气不打一处来,内心奉告本身淑女,要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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