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纵使相逢应不识[第1页/共3页]
叶老头儿猛地戳他脑袋一下,笑骂道:“你个没心眼儿的!人家阿四天还没亮就去了,坳里也就你没去了,早点去转转也好。”
常常下了雨,水便从四周八方汇成一股,从山涧里倾斜而下,哗啦啦地流过桃花坳,进了九曲江。所谓九曲江,九曲十八弯,是以而得名。
叶尽欢是叶老头儿捡来的。叶老头儿说,二十四年前,他上山打柴,走到半山腰俄然听到了婴孩的哭叫声,悉悉索索找了半天,才在一处杂草富强的处所找到了叶尽欢。当时他正趴在一块青布上,就穿了一件大红肚兜,看到叶老头儿竟不哭了,一双黑眸子儿滴溜儿转,咧开嘴笑,口水直流,屁股还撅得老高。这可把叶老头儿逗乐了,这是个识货的!当下就把叶尽欢抱了起来,一养就是二十四年。
叶尽欢应下。
邺城南镇
“尽欢!尽欢!”叶老头儿朝屋里喊道。
分开知名宗那日,天气很好,晴空万里,天上只要几朵白云成堆地挤在一起,加上暖风温暖,倒不像是个离别的日子。不过那确切不是拜别,应当是他狼狈得像只丧家之犬,连伤口都来不及舔一下就被赶了出来。
凤四娘一听,猛地反应过来,佯装掐了叶尽欢一下。“如何?你可想清楚了?”
叶尽欢掐了个诀将脸换成副墨客模样,不慢不紧地逛着,不时也停下来看看。
酿了大半辈子的酒,竟无一人能敌,其中滋味,也怕只要花十三本身晓得。
“外门弟子叶尽欢,心术不正,私闯禁地,盗取功法,勾搭魔门,罪大恶极,念其尚年幼,废其修为并逐出宗门,永久不得再踏入知名宗一步,如有违背,诛身灭魂!”
桃花坳三面环山,一面对水,是个阔别尘嚣、山青水秀的好地儿。
叶尽欢一时好笑,这才辰时,太阳都还没有过山,地上刚有了几分热度,这么急何为?
何如天有不测风云,木青旧疾复发,药石无医,不出几日便去了,只留下哀思欲绝的凤四娘和牙都还没长满的木槿。十三街的人都说,木青酒酿得太好,是酒仙把他请了去。修仙的倒被神仙请了去,这是个甚么理?而凤老爹因痛失爱徒而悲哀不已,芥蒂郁结,倒了下去,再也没有起来过。
街的那头站着一小我,那人一袭白衣,墨发齐齐梳起,戴一白玉冠,比叶尽欢还要高上几分,风韵特秀,温润如玉,谦谦公子,有着天然的书卷味,恰是淑人君子,惊才风逸。
“看你!还不快去梳洗梳洗。衣冠不整的,像甚么样!”叶老头儿看他如此随便,赶快把他往屋里推。“换件面子的衣服,把头发束好,别没个端庄样,不然哪家女人看得上你?”
十三街的酒坊分歧于别的处所的,这些酒坊漫衍于街道两旁,有装修富丽的高楼,有低矮粗陋的平舍。另有些更特别的--几根竹竿一块油布外加桌子凳子的,便是酒坊了。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哪家的酒若真是好,爱酒之人那里会管这处所粗陋不粗陋,天然是有个地儿坐就行,更有豪放一点的,连坐的处所都不消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凤四娘算是叶尽欢的半个师父。若不是她,叶尽欢恐怕碌碌平生也只能是个没见过大世面的山野村夫。教他修仙之术,又低声下气地找门路将他送进了第一仙宗知名宗。
宣朝民风野蛮,不讲究那么多的陈规旧矩。故而大师的蜜斯,小家的女人都出来了,或在看各式百般的花灯,或在你推我嚷地猜灯谜,亦或在压音敛声地相互私语。女儿家的一颦一蹙一笑,但是惊了一旁的儿郎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