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城[第3页/共5页]
超出云层的阴沉
几小我都聚在火前去转动野鸡,当它被烤熟时,小优偷偷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扁扁的瓶子,说:“这么好的东西得有酒才行。”黄仆人他们都叫了起来,说小优是把戏师,在丛林里如何能搞到酒?小优说:“我是让上回欺负我的野猪给搞的酒。”
有那么两天,仆人们不像之前那么爱说话了。刚开端我觉得是天热的原因,天一热,人喘气吃力了,如何还能顾得上说话呢。厥后我发明不是,因为黄仆人不竭感喟,我就明白他们之间闹反面,气不顺,话才少了。别说是人,就是几条狗凑在一起,偶然也会闹反面。我接管教官练习的时候,火伴中有一条大耳朵黑狗,它最爱抢食儿了,如果教官扔给每条狗一根肉骨头,它本身就要啃掉三根,非常霸道。我们对它非常气愤。幸亏这个讨厌的家伙最早被陌生人给领走了。我想它必定没有我命好,我能在丛林入耳鸟叫,闻花香,能下河捉鱼吃,能和威武的白马为伴,它去的必定是又冷又肮脏的处所,说不定连屎都吃不上呢。
听不到人话,我就听鸟叫。我熟谙了很多的鸟儿。最喜好的是啄木鸟,一听到树干收回笃笃的声响,我就晓得它在干甚么了。我不明白啄木鸟为甚么单单喜好吃树缝里的虫子,丛林中虫子很多。有黑壳的发亮的虫子,也有软绵绵的白虫子。想必树缝里的虫子养得肥美,吃起来味道好吧。乌鸦我是不喜好的,因为它们老是成群成群地飞,它们黑压压的影子把阳光都给挡住了。另有,乌鸦的叫声跟蛤/蟆一样刺耳,真想不出如许的鸟儿能上天,它不该有翅膀啊。黄仆人他们讨厌猫头鹰,它爱早晨时飞到帐篷四周的树上,它一叫,仆人就从帐篷跑出来,捡起石子去打猫头鹰。我不晓得它如何获咎了人,仿佛大家都讨厌它。不过,我感觉它挺标致的,特别是它的眼睛,到了夜晚时就像两颗星星一样闪亮。燕子和喜鹊长得很相像,它们也最讨人的欢心。我厥后落脚到金顶镇后,发明谁家如果来了喜鹊和燕子,那家人就会很欢乐地从仓房中取出米来喂它们。如果猫头鹰不识相地落到谁家屋檐上,仆人就恨不能一口把它吞吃掉了。在丛林中跟我相处最友爱的鸟儿,是那些爱叫的山雀。它们小巧极了,也就我的爪子那么大。我卧在林地上的时候,它们就围着我蹦来蹦去的。胆量大的还落到我背上跳舞。偶然我与它们闹着玩,就俄然站起来大呼几声,这些山雀就吓跑了。它们落到我身边是个人从一个方向来的,逃窜时倒是各飞各的,有的飞东,有的飞西,另有的干脆就近飞到帐篷上,不知所措地看着我。
夏天也有敬爱的处所。到了夜晚,鸟儿就在树上对着星星唱歌,唱得好听极了。黄仆人他们也不舍得早点进帐篷安息,他们拢起一堆火,也听鸟儿唱歌。在丛林里,春季开的花实在很少,到了夏天,形形色/色的花才风风火火地开了。那花开得千姿百态的,听黄仆人说,红黄粉紫蓝白的花应有尽有,而每种色儿又细分了几种。他说绒线花是深红的,百合花是浅红的。说野菊花是金黄色的,而朝阳花是浅黄色的。说芍药花是水粉色的,而手掌参花是深粉的。他一给我讲色彩,我就不耐烦。他们那里晓得我这狗眼和他们看到的不一样啊。在我眼里,吵嘴两色就够热烈的了。比如菊花的白,是最亮的白,你远远就能看到;而芍药的白,是模糊的白,要到近处才看得清楚。手掌参花的黑,是浓浓的黑,而豌豆花的黑,是浅浅的黑。别的,看花实在最要紧的是形状,花是没有同一个模样的。比如百合花很像人笑的模样,手掌参花就像一截一截的腊肠。小朵的菊花跟人衣裳的扣子一样,而芍药花就像被蒸得开了花的白面馒头。除了形状,花另有香气能够记着它们。一莳花就有一种香。以是我感觉人单单是从色彩上看花是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