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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魔共枕之狂女骗神》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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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躺着都中枪[第3页/共4页]

而那一袭彩衣的美人,现在已经站立在了一处不高的七层小楼前。

本来之前萧仙与夜里欢瞥见的那座于纯洁雪坡上,迎着夏季暖阳而立的城镇,名为格风小镇。

这格风小镇上来的女子都少,就更别说这等绝色了,除了那秃顶大汉一脸聪慧样,重视到段宁雅的人也都是一双眸子子都快黏在她身上去了。

呵,真识相。

萧仙与夜里欢同业与格风小镇上时,已经再次下起了大雪,雪风呼呼地吹着,二人迎着风雪而行,目光扫过商店里商品的代价,她都感觉牙疼。

比及见不到那彩衣女子,萧仙才扯着夜里欢的袖子从人群中挤出来,如有所思地望着那女子消逝的方向:“真是朋友路窄啊,她如何在这儿?”

这些日子都露宿在荒郊田野,半夜冷得人毛都快竖起来了,固然她拉了夜里欢下水一起受冻折磨他权当报仇,但她本身也冷啊。

夜里欢顿时咬牙耐住性子,视野瞟向远天:“明天气候不错。”

他舒畅!很舒畅!

萧仙看着那把横劈在本身身前的庞大铁斧,柳眉微拧,心中暗道要不是本身躲得快,必定要将本身劈成两半,而躲过这一击,她才偶然候去回想方才那挥着斧子砍本身的人所说的话:“好家伙,终究让我赶上你这贱人了!你还我一百七十八个兄弟的命来!”

“去你的,老子还没上呢你就想来?”

“我去,我特么如何躺着都中枪啊?”

她到这儿镇上才多久?连说话都还没来得及跟夜里欢以外的人说好吗?如何就杀了别人百口了?

被万众谛视标段宁雅夙来是被追捧惯了的,一点不为所动,理所当然地忽视畴昔这些目光,满眼嫌弃地扫视一圈。

那高大魁伟的男人浑身怪力,从空中角落抄起一把比别人还要高大的铁斧,因他身量极高,腿长几步就跨了畴昔,挥着那比别人还大的铁斧就朝着萧仙而去。

谁想这伴计竟然这么锲而不舍,她白日赶路那伴计跟着,半夜起来赶路,那伴计也跟着,跟丢了好几次竟然又找了返来,生生从南部跟到了南北交界的阿萨斯雪山山脉。

格风小镇不敷裕,并且环境卑劣,没事儿还会呈现些天灾*,房屋搭建取材亦是不易,这已经是全部镇上最好的留宿地了。

这格风小镇介于南北部交界之处,因为此处长年气候酷寒、物质瘠薄并不适合人居住,久而久之便越来越荒无火食,格风小镇恰是阿萨斯雪山山脉南边独一的一处城镇。

“我的亲娘喂,这个但是老子的菜呀!”

她像是随便一瞥般收回目光,回身之时伸手淡淡摸着下巴如有所思。

有人被雪风吹得转头一瞟,就见一个彩衣翩然的人影踏进酒馆来,这不看不晓得,一看那端着酒碗的秃顶彪形大汉就木讷了,一时候端酒碗的手都僵在原地,一嘴还没吞出来的晶亮酒液如口水般汩汩顺着嘴角流出。

被青年甩开的那身穿厚厚灰色皮草长袍的魁伟男人顿时急眼了,可还没来得及上前,就被人一把拽住了手臂,“哎,高兄,你如何也跟那小子似的,急甚么呀?现在你将人带走了但是众矢之的,不如待会儿等有了出头鸟,咱再去截胡。”

很多人皆是瞪目结舌一脸懵逼:卧槽?不是劫色是寻仇?这兄弟喝醉了吧?

“跟了我大半年了,真是个锲而不舍的小尾巴。”萧仙挑挑唇,用只要本身能够闻声的气音自语着。

加上物稀为贵,以是理所当然的,格风小镇上的物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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