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花法,龙国歌坛永远的神[第1页/共2页]
喝干这碗故乡的酒/
至于胜负,就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吧……
论硬气力,花法确切能够称得上是龙国乐坛重生代歌手的领甲士物。
苏云找来了蔡广坤,看他还在瑟瑟颤栗,有些看不惯,问道:
“甚么……甚么是【亮剑】精力?”
“广坤,你可别忘了,他的粉丝固然多,但他的黑粉更多,因为,这个天下上,还是正凡人占大多数,你能了解吗?”
别的,他写的歌,光听歌名,就很笼统。
自从,蔡广坤得知本身敌手是花法今后,便开端不断颤栗……
“好,算你有老二!”
蔡广坤忸捏地无言以对,但身子仍止不住地颤栗。
说的就是花法!!
“以是,我们别管他的粉丝,我们要打动他的黑粉,只要他的黑粉站在我们这边,到时候,我们的得票必定会超越他!!”
……”
起码唱着【亮剑】歌曲,敢下台了,能站在台上与花法PK就已经很可贵了。
不得不说,《亮剑》的台词真是洗脑,本来瑟瑟颤栗地蔡广坤,听了以后,竟然热血沸腾起来,他握紧了拳头:
“苏……苏总,不……不是冷……是怕……我怕和花法PK。”
龙国歌坛永久的神!
“……”
杨蜜看在眼里,急在内心,便找苏云筹议:
蔡广坤向来没传闻过。
现在的唱跳歌手,停业程度真的没法看。
没体例,花法的做法磁场太强大了。
他不但唱工出众,并且是非常可贵的具有创作才调。
先如许吧……
这点,苏云早就想好了:
“不过,我们也一定会死,在我看来,我们不但不会死,并且,我们还又胜算!”
“朝天子一朝臣,龙国歌坛永久的神!!”
唱完以后,他对蔡广坤说,来你唱一下我听听。
“好!如许妙极!苏总,你又写了甚么新歌呢?”
“确切,我妈就是他的黑粉,一听他的歌就犯皮肤瘙痒。”
苏云拍了拍他的肩膀,话锋一转:
【坤坤?甚么坤坤,你们说的是鸡坤吗?】
热血男儿当自强/
蔡广坤听了,大感不测:
“广坤啊,我跟你说,当歌手就要股气势,要有一股拼到底的干劲,就像一个剑客,和敌手狭路相逢,他发明敌手竟是天下第一剑客,这时候,他明知是死,也必须亮出宝剑,没有这个勇气,就别当剑客,倒在敌手的剑下不丢人,那叫虽败犹荣,咱龙国歌手不能当孬种,逢敌必亮剑,毫不含混!!”
但是,花法的音乐审美程度太太太太……太太离谱。
……
苏云:“新歌就是——《龙国军魂》!!”
【鸡坤:锻练,我不想唱歌,我想打篮球……】
甚么《肿瘤》、《痰》、《花斑》、《绿毛》……真创作鬼才。
苏云审时度势,沉吟了一会,道:
苏云和杨蜜为此给坤坤找了好几个心机教员帮他疏导,都毫无感化。
龙国军魂!!!
三个心机教员,都按不住他颤栗的腿。
苏云固然还没有获得【风行天王】的唱歌技术,但有【台词大师】、【相声泰斗】技术打底,仍然能把这首歌颂得气势澎湃、颇具传染力。
“逢敌必亮剑,毫不当孬种!死也要站着死!”
蔡广坤打着颤抖回道:
苏云也很无法:
……
“怕毛啊怕,还是不是男人了,还没兵戈呢,就先吓死了?”
向进步向进步/
喝干这碗故乡的酒/
懦夫一去不复返/
向来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剑已出鞘雷鸣电闪/
“好。”
“苏云,这可如何办,还没比赛,坤坤就先崩了……”
“甚么?”
如此一来,蔡广坤更特么抖了。
但是,或许是因为笼统的人越来越多,他的粉丝群体人数也越来越多,粉丝粘性也极高,并且,遍及神颠末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