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晓之以利,动之以名![第2页/共2页]
孟超劝说道:“实在我看过青创赛最后的法则,要求的不过只是具有原创歌曲的歌手,却没有申明不答应已经签约唱片公司的歌手,特别是也没有要求不能由唱片公司请人创作,以是此中也有必然的操纵空间,比如能够由唱片公司请人创作,歌手现场演唱比赛,如许的做法能够使得演出更加成熟,节目也更加有看点,归正观众听的是歌,看的是人,到时候唱片公司直接买断歌曲的版权,播出的时候不显现创作人的姓名便能够了。”
洪光暴露一脸不成思议的神采:“我?这可不可,我毕竟还在央视挂着正职导演的事情,台里的风格比较保守,临时还不会同意我们到其他的公营公司去挂职的。”
洪导抢着答复道,而孟超又持续发言:“既然洪导感觉这个别例可行的话,那么不如兄弟我就去动手筹办尽快建立一个唱片公司,签下合适的歌手让全部青创赛变得更有看头,也便于跟央视日掉队行更加深度的合作,在这里我必须暗里聘请洪导加盟我们全新的唱片公司。”
央视虽说是一个天下最大的电视台,但是同时也是公认的风格比较保守的电视台之一!
孟超道:“实在如果洪导情愿的话,我能够建立一家唱片公司,刚妙手里头我也写了很多新歌,有些并分歧适我本身来唱,但是却能够给签约的歌手来唱,不晓得洪导对我所写的歌曲是否放心?”
“这个……”
孟超最后又抛出了第二个前提,那就是以当前海内电视台运营中,节目制播分离的形式越来越常见的前提之下,能够今后带着洪光一起打造全新的综艺节目,诸如孟超影象里平行天下的《奔驰吧兄弟》、《爸爸去哪儿》、《我是歌手》如许的炽热节目,如果制作出一档的话,那对于洪光来讲,除了实实在在的款项收益以外,也能够在海内的电视行业里打响本身的名声!
洪光沉默了半晌以后道:“如许的做法会不会使得我们的法则被观众质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