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相亲对象是笔下的男主[第1页/共3页]
天!一个大男人竟然对我卖萌?!我的心脏都要超出负荷了!“没、没有。你、你很好……”过分完美,乃至于如此不实在。
“吶,我问你话呢,你发甚么愣?”郭密斯将我游离的沉思拉返来,有些不耐烦,“你到底熟谙不熟谙?”
我倒要看看这个许默山到底是何方崇高!
“我这德行如何了?还不是你生你养的?”下认识地辩驳了一句,常常提到“男朋友”三个字,我的头就会犯晕,但是在第N次犯晕之前,我还是想起了刚才的祸首祸首,从速抓住老妈的胳膊:“你说阿谁男的,叫甚么名字?”
远远地就看到了一个清癯的男人,低着头仿佛在看着甚么文件,他穿的很整齐,一件红色的衬衫,却不是一本端庄的,领口处微微敞开,带着几分随性,很合适我心中对许默山形象的定义。听到本身心跳如鼓的声音。
许默山又笑了,眉毛一挑,豪气逼人:“我莫非看上去不像个名流?”
“是我考虑不周了。”他笑了笑,脸上有几分歉然。我对他的好感又上升了几分。
他的皮肤白净,五官深切,棱角清楚,但漂亮的脸团体给人的感受倒是暖和的,并不盛气凌人,也不拒人于千里以外。眼神初度相触,他的眼中微微带着几分讶然,却不是冲犯的,而是初见陌生人的几分含混。讶然以后,他便放动手头的事情,站了起来,对我暴露一个友爱的浅笑,腔调微微上扬:“丁蜜斯?”他的声音也是极有磁性,让我再次失神发怔。
“认……不熟谙!我如何能够会熟谙这类高富帅?!”
“没事。这里挺、挺好的。”
“是,我是丁然。”我点点头,舌头有些结巴,伸脱手去,“见到我你很欢畅。”
“晓得晓得!”我点头,将密斯从我的房间推了出去,“都相亲这么多次了,我已经有经历了好么?”
“家里搞房地产的?”我咽了一口口水。
哦,忘了自我先容,我叫丁然,是个收集写手。因为一贯不善于取名,当初填写笔名的时候就大笔一挥,填写了实在姓名。在一个文学城里跌打滚爬了两三年,总算有幸还出版了两本书。此中一本,就是现在我手里的这本——《许你天长地久》。
“啊呀,快了快了,如何说也是你生的女儿,有点信心好不好?”
我之以是会有开首的阿谁不淑女的喷可乐的行动,只不过是因为,我亲手写的这本小说的男主,也叫做……许默山。房地产商,总经理。
我大窘!“我、我……口误!我的意义是……”
许默山浅笑反问:“你莫非对我没有好感?”
郭密斯一走,我在房间里茫然地站了一会儿,从书架里抽出一本书来。
莫非是老天实在是没法忍耐我的*单身糊口,在我无数次梦里的呼喊以后,终究赐给了我一个我梦寐以求的许默山?!
几米说:人生总有很多偶合,两条平行线也能够会有交汇的一天;人生总有很多不测,握在手内里的鹞子也会俄然断了线。
你永久不晓得下一个惊人的偶合或惊险的不测会何时到来。但请记着,当它们光临的时候,不管你内心有多震惊,面上却必然要淡定,不然火线等候的或许就只剩下破财免灾。比如说,此时现在喝着可乐敲着键盘的我。
“经历你个头!你如果有经历,我如何会连个半子的影子都没瞥见?”
郭密斯嫌弃地看了我一眼:“都这么大人了,还咋咋呼呼的,看看你的德行,有哪个男的敢要你?难怪这么大人了也向来没个男朋友!”
他松了一口气,仿佛如释重负,又对我浅笑起来:“你对我有好感,我对你也有好感。莫非我们不该该来往着尝尝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