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倍感荣幸[第2页/共2页]
一双眼睛也没了先前的凌厉,变得暮气沉沉:“他还真是够能够的啊,在撑一下我就打不过他了。”
强行耍赖,比祭坛上的宋远山还要不要脸了。
宋远山做下决定,顿时果断了内心的设法。
黎阳咧嘴,暴露一口白牙,但是牙冠上满是鲜血,看起来显得狰狞,他朝宋远山勾了勾手指:“要不尝尝?”
黎阳懒得跟他废话,目睹黎朝天子要出剑,他将其拦下,拖着长剑缓缓朝宋远山走去,走路都在左摇右摆,似随时都要跌倒,每走一步地上都拖出长长的血迹,非常惹人眼。
黎阳嘿嘿笑道:“倍感幸运。”
世人听完,哗然失容,一些人纷繁拉开了和剑仲的间隔,见状,剑仲只是冷冷一笑,势利眼不过如此,还说是读书人呢,有教无类没听过?
宋远山:“……”
一样是用剑,佛子用的青莲剑,宋远山用的六道循环剑,不管是谁,都该是同境中的绝对无敌者,恰幸亏这里碰到个用一把不起眼熟了锈都没钱去磨亮光的黎阳。
黎阳嘴角一抽,恐怕宋远山是被气疯了,连脸面和庄严都不要了。
佛子站在青莲内,目光虔诚,小小年纪便有悲天悯人之相,他修的三世法,宿世此生将来,传闻在冲破二境的时候,体内就有了舍利子,舍利子是成佛的标记之物,正如读书人结文胆,是成绩大儒的前兆一样。
大家都顾忌,可又大家得而必诛之。
黎阳出拳,妖化后才挥出了那一道被大猿猴加持的拳头,那么他此前真正挥出的两剑,又是否到了极限?
宋远山哈哈大笑道:“那是不是说,我能够替他杀了你呢?”
或许这把剑,现在是能够强抢的。
剑仲无惧道:“就是这个意义,我没看到妖,我只看到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人,我情愿和他成为朋友。”
“我记着你了,我们大天下见。”
这尊小鼎被他放在气海中浸养,本就是伴生物,到现在也有十几年之久了,和贰情意相通,毫不夸大的说小鼎就是他的第二条生命,他向来没有被人把小鼎轰出过掌控范围外,可现在,他碰到了。
“黎阳,如果我和远山兄一起脱手,对现在的你来讲不公允,以是我退出,既然真龙天子剑被他拔起,申明与我没有缘分,这一次,我参与,你们持续,我们有缘大天下见。”
这贱贱的模样委实让人大跌眼睛,这还是阿谁大散仙的收门徒子吗?不但学了剑,还学了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