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名叫和平的小镇[第2页/共2页]
地精具有着兽人的肤色,但比他们的肤色还深,矮人的肤色是白中透着淡红,跟人的肤色根基无差,身高嘛地精和矮人基秘闻同,都有着3岁小孩的高度。
“咳咳~~~~~~~~~~~~~~”伯尔恩正筹办说些甚么,一听杨洋俄然来这么一句,顿时被噎个不轻。
矮人和地精虽说表面差别较大,但他们都是属于那种长于动脑,喜好缔造的种族。他们超强的脱手才气,连人族都甘拜下风,他们常常缔造出来的物品,都遭到人类联盟和兽族部落的欢迎。
望着脚下凹凸起伏、连缀不竭的房屋,另有那不时传来欢声笑语般的童铃,杨洋的情感垂垂平复了下来。
“噗~~~~~~~~~~~~~~~~”杨洋的声音传入酒馆,内里顿时传来一声怒骂声:“臭小子,你竟然喊我老混蛋!!”随后便见伯尔恩提着酒壶,从酒馆里冲了出来。
走在宽广的大街上,杨洋看着热烈的人群,俄然有一种回到故乡的感受,浑厚的氛围,和孩子们脸上弥漫的笑容,都是霍勒斯特所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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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哦……”杨洋回过神来,开口应了一句,随后便拉着小地精递来的绳索,渐渐踩着岩壁滑了下去。
对于地精为甚么会沦落到如此的境地,杨洋内心也大抵想明白了一些,地精一族虽长于缔造,但身材却非常衰弱,常常需求借助机器的力量才气完成一些琐事,一旦落空机器的力量,他们就跟小孩没甚么辨别,比起矮人那铁打出来的身材,地精一族还是差远了,毕竟身材才是反动的第一本钱,不是吗?
光芒垂垂消逝,视野以内莫名呈现的城镇,把杨洋给震住了!阿德拉城的地下,竟然有一个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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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下的城镇很大,概括来讲的话,差未几有4个鸟巢的大小,房屋的修建甚么的杨洋不是很懂,归正看起来挺洋气的,并没有东方那种古典,文雅的对称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