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名叫和平的小镇[第2页/共2页]
“别给我装不幸,你明天如果不给我个说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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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二者另有一个光鲜的差异,那就是额头!矮人的额头微微凸起,看起来光滑,乃至能够拿来反光,地精则分歧,他们的额头处则充满了肉褶,松坚固软的看起来很丑。
矮人和地精虽说表面差别较大,但他们都是属于那种长于动脑,喜好缔造的种族。他们超强的脱手才气,连人族都甘拜下风,他们常常缔造出来的物品,都遭到人类联盟和兽族部落的欢迎。
狼骑的弯刀和骑士的长枪,摩擦碰撞起的火花,映照出两边狰狞的面孔,猩红的赤色,衬着着兵士们烈火般的双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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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听到“醒”这个字,杨洋就一阵肝疼,这****的伯尔恩,老子明天跟你没完……
……
脚下的城镇很大,概括来讲的话,差未几有4个鸟巢的大小,房屋的修建甚么的杨洋不是很懂,归正看起来挺洋气的,并没有东方那种古典,文雅的对称布局。
这还不算甚么,最让杨洋比较在乎的,就是居住在这里的人,说是人,实在很大程度上,还不是人……矮人,地精,人,暗夜精灵,这里全都有所包括!看起来就像是一锅大杂烩,甚么口味的都有。
望着脚下凹凸起伏、连缀不竭的房屋,另有那不时传来欢声笑语般的童铃,杨洋的情感垂垂平复了下来。
走在宽广的大街上,杨洋看着热烈的人群,俄然有一种回到故乡的感受,浑厚的氛围,和孩子们脸上弥漫的笑容,都是霍勒斯特所没有的。
小地精脸上暴露几分不耐,用力扯了扯杨洋的衣领,奶声奶气道:“白胡子老头叫你畴昔……”
地精具有着兽人的肤色,但比他们的肤色还深,矮人的肤色是白中透着淡红,跟人的肤色根基无差,身高嘛地精和矮人基秘闻同,都有着3岁小孩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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