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捉住一只鹰[第3页/共3页]
在这过程中,他又感到了有些吃力,和前次火警中将救下的小男孩支出空间时的感受很类似。
“干甚么呢?火药味这么足。”李悠然不满地斥责道。
不过不管是甚么种类的鹰,都属于庇护植物,还是要帮上一把的。
“晓莹,我去找个东西,一会儿就返来,你本身先去兜一圈吧。”说罢,他穿戴凉鞋,趟过浅水区,向岸上走去。
李悠然想到这里,弯下腰,渐渐向大鸟靠近。
孙晓莹正在四周的水面上玩耍,见到他呈现,赶紧将摩托艇开过来。
“背面至后颈羽毛尖长,呈柳叶状,羽基暗赤褐色,羽端金黄色,具黑褐色羽干纹。全长七十六至一百零二厘米,翼展高达二点三米,体重二到六点五公斤。嗯,这个很对路啊。接着来,腿上全数被有羽毛,脚是三趾向前,一趾朝后,趾上都长着锐如狮虎的又粗又长的角质利爪,内趾和后趾上的爪更加锋利。”李悠然念叨着屏幕上的内容。
李悠然也不焦急,在一边张望。他晓得鹰、雕之类猛禽,普通都是心高气傲,脾气倔强。想和它好好交换交换,这得渐渐来。
走到近前,终究看清楚了,只见草窠子中趴着一只赤褐色的大鸟,弯嘴像铁钩子普通,正在扑腾着翅膀。但仿佛受了伤,飞不起来了。
真是好东东啊,天生的猎鹰。李悠然越看越喜好。
先弄归去再说吧,想到这里,李悠然四下望望,视野内的林子里没有人,因而心念一动,将鹰支出空间。
这时,李悠然才气查抄它的身材。当然,还要防着爪子,那玩意儿也不是白给的。
不管如何样,先得抓紧时候救治,不然担搁长了搞不好这家伙会废掉。
接下来去书房翻开电脑上彀,查阅鹰的质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