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酒店学厨戒饿魔,一朝恋爱换皮囊[第3页/共3页]
嘿,还真别说!马跑跑这个主张真对了路了。自从马小跑踏入专业厨房以后,一改往昔死猫烂耗子都朝嘴里送的怪弊端,不管甚么东西都要颠末精烹细饪以后才入口。
“哼!你老是叫本蜜斯为姐姐,本蜜斯有那么老吗?!瞧你那模样,我还筹算叫你大叔呢!”
“这普通的日子终究光临俺家!”
有一天,福元元去他爸的旅店用餐,尝到魔芋烧鸭这道菜做得与众分歧,特别好吃,便跑去后厨扣问是哪个厨师做的。当她一见到马小跑时,心想这个徒弟不但厨艺出众,人还长得特别帅,并且似曾了解,不过究竟在哪儿见过,始终回想不起来,便心生好感。
“本厨感受本身象是贾宝玉,姐姐象是林黛玉,我俩或许从未见过面,不过却象是曾经了解的熟人。”
“mm!”马小跑立即改口说,“那本厨就你叫mm。”
马小跑和福元元这一对小恋人老是手牵动手出双入对,整天形影不离。走路时你挽着我的臂我搂着你的腰,用饭时你给我挟一筷我给你喂一口,上厕所时都会一个在里蹲一个在外等,仿佛恐怕分开的时候长那么一两秒某一方就飞了,如胶似漆的模样的确腻歪得让人既抵挡不住又忍耐不了。
谈起这对小恋人熟谙的过程,很有戏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