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白骨寨,李鬼王[第1页/共2页]
审时度势,察言观色是每个官吏必必要把握的技能。
本来高老板听的兴趣缺缺,但是当问道白骨寨寨主名字的时候,他俄然眼睛一亮,身材一震。
这也是为了甚么活了一千多年的宗文曜到现在为止还逗留在恶鬼境地的启事。
宗文曜现在的身份就是白骨寨的一名小喽啰,
因而,宗文曜判定的调转狗头,奉承奉迎的当起了带头伪军。
这只一千多年的老鬼活着真是华侈粮食跟资本,如果是高老板,还不如自暴魂体,灰飞烟灭算了。
当白骨寨上一代的寨主被鬼王毫不包涵的灭杀以后,这尊鬼王就变成了白骨寨的新寨主。
最让高老板惊奇的是,这丫竟然在冥界活了一千多年,竟然还特么的只是个恶鬼境地。
从肥大恶鬼的口中,高老板获得了他想晓得的统统,固然不是甚么首要的秘闻。
“走,带我去白骨寨!”高老板面眉毛一扬,带嘲笑的叮咛道。
但是,高老板却没有脱手灭了他,反而还把他带在了身边。
这个处所没驰名字,周遭数百里都是白骨寨的地盘,一个鸟不拉屎,穷山恶水的鬼处所。
想想枭雄普通的李不为,再看看中间一脸谄笑害怕的千大哥鬼,
太特么丢人了。
本身只是个小人物,不管是寨主大人,还是面前的这个可骇的强者,只要动动一根手指都能把本身戳死。
这里地处冥界的最边沿,最萧瑟,最偏僻的小处所,除了穷,这里甚么都没有。
阿谁在李家祖墓被高老板一口吞了的不幸虫。
高老板不由感慨:
这一起上,宗文曜竭尽所能的把高老板服侍的舒舒畅服,鞍前马后,不敢都涓滴的怠慢,
就算是头猪,甚么都不干,气力都不成能才这么点吧。
恐怕面前的这个可骇的大魔王一个不爽就拍死了他。
但是在冥界最边沿,最萧瑟的处所,一尊鬼王足矣威震一方,号令万鬼。
它就像是一只无处不在眼睛,俯瞰巡查着冥界的统统。
白骨寨里接引桥不远,毕竟偷渡生定见不得光,李不为必定会放在眼皮底下。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名誉叫白骨寨,高老板还真觉得是一座粗陋的小寨呢,
但是现在他窜改重视了。
不过对于现在的高老板而言,这些大众化的信息却已经充足了。
宗文曜很怯懦,很脆弱,并且很怕死,但是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冥界,怯懦跟脆弱就是原罪。
如果,现在本身拂逆了高老板的号令,那绝对会顿时灰飞烟灭,没有任何的牵挂,十死无生。
怪不得一见风向不对,立即撒腿就跑,被抓以后不但没有一点铁骨铮铮,反而毫不踌躇的跪地告饶,
怪不得,会被白骨寨的鬼王打发过来守桥,能够也是想着废料再操纵吧。
但是,白骨寨在比来几百年里却像是彗星普通,横空出世,申明鹊起。
冥界跟高老板想像中的差未几,暗中而又阴沉,氛围中没有半点活物的气味,死寂一片。
因为,白骨寨出了一尊鬼王。
一样是鬼,差异咋就这么大呢!
冥界没有太阳,但是却有玉轮,一轮猩红色的圆月挂在天上,永久都不会落下。
他的事情就是保护接引桥,制止一些不循分的偷渡客拆台,趁便收点过桥费。
虽说冥界号称鬼将多如狗,鬼王满地走,
在中国有三界之说,就是天上、人间、天国;以为人是有灵魂的,每小我有三魂七魄,人死今后,神灵魂气归于天,精魄形骸归于地,以魂气形魄来解释人宿世、现世和来世的演变,并将精灵天下分为三界:地上的人间,天上的神与仙居住的的神界,地下精魄的地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