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前尘忆梦 投名状[第3页/共3页]
我把砍下来的肢体装进我带来的阿谁布袋里,一把火烧了被我灭门的大宅。
“你去洗个澡,吃个饭,睡个觉,明天我们玩个游戏。”
“呦,这条腿可真标致,都快赶上本将军的美腿了,虽说王子斌是个废料,但据传他的女儿但是渝城出了名的美人,想必这条腿就是王子斌阿谁美人女儿的吧……哼,贱人,死的好!小伙子,别愣着了,快开端拼吧。”
巨汉用流星锤的铁链架住了我的砍刀后双臂用力一绞,把砍刀的刀刃死死绞住,接着挥动铁链两端的流星锤冲我的脑袋夹攻而来。
这招就叫雷霆万钧斩吧。
沈将军本日要给他部下的佣兵团来个大换血。
气候回暖,春雷始鸣。
被吵醒的男男女女一起谩骂着我,有几个不怕死的还想找我脱手,被他们的主子沈将军救了一命:
“……有本领的人才气当爷,没本领的人不管到哪本色上都是主子。”
“将军府里可不养闲人,你会甚么?”
门前没有保卫。
我杀了父亲后便顺从他的遗言,作了佣兵,但渝城的佣兵行业已被将军府把持,我只能接到一些抓猫买菜接孩子捶背的任务,父亲教我的杀人之术一点也用不上。
“至于这一具,是九门佣兵团的九门提督吴老狗,九门提督……呵呵,好大的名头,这老东西没有亲朋老友,养了一群狗作伴,我就把他拼成小我头狗身的怪物,看他还放肆不放肆,呵呵呵呵……”
我只是想活下去。
龙门佣兵团宅子的大门前有两个保卫正在谈天。
“本将军宣布,龙奎得胜,他将出任将军府旗下十大佣兵团庚团新任团长。”
我必然会下天国,我说。
龙奎,我说。
我找到团长的弟弟,砍下了他的左臂。
将军府一侧的院墙下,有一排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