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生死至交[第1页/共4页]
等宋清歌入了军,梁梓潇又喊着要学厨,她说郡马在时没能给郡马亲手做顿好的,现在等人去了……啊呸呸,等人参了军,要好些光阴见不着了,她如何的也要趁这段日子练练手,给宋清歌一个欣喜。
林归付见宋清歌又不理睬他,切了声,一节一节地挽起袖子,拿着湿布,背对着宋清歌,又细细擦洗了起来。
好吧,我们宋郡马的谨慎眼儿病又犯了。
宋清歌走在前头,神采冷峻。
那林归付见宋清歌不睬他,百无聊赖坐在了她身边,开口便传来了一阵叽叽喳喳:
“再说了,我便是绣朵花椰菜,郡马也定会喜好的。”
终究,到了第六天,林归付带宋清歌去各个营帐看了看,成果一返来,三大桶的米饭竟被帐子里剩下的九小我吃了个精光。
这宋清歌,不能惹,却值得一交。
是了是了,这幅模样,那里像个男人了?平时大大咧咧的宋清歌没看出来,现在却产生了思疑,毕竟她女扮男装,做这些很普通。可林归付……
“但是宋棠贤侄?!你,你果然没死!上返来找我的阿谁康永,口口声声说甚么少仆人,还拿了你宋家玉牌,我还当他是用心诓我的。”
宋清歌瞅了他两眼,道:“小繁华儿?”
林归付笑嘻嘻地上去问人家姓名,谁知人家冷冷瞧他一眼,就吐了仨字:“宋清歌。”
明月笑了笑,一把将荷香的脑袋按到桌下去。睡觉就好好睡,醒过来瞎扯甚么大实话!
总之,林归付也不算太笨,他大略也能猜到是宋清歌帮了他。至于如何帮的,看平时宋清歌练习的那股狠劲儿,他也有几分了然。
这开首不太好,中间相处起来更是事多。
黑暗中,宋清歌闭上了眼,她的指尖悄悄捻了捻胸前挂着的护身符。
厥后林归付发明“兄弟们”不晓得怎的,又与他和好了,还到处照顾着他和宋清歌,就是不敢同宋清歌说话,做啥都离宋清歌远远的。
林归付嘴角悄悄抽动,真是没想到,小宋子也爱开打趣。
心机轻转,宋清歌朝着俯身洗脚的林归付开口道:“小繁华,你的衣衿散开了。”
揍得九人是呜呼哀哉(并且还用心不打脸),就差没把肚子里的饭给吐出来了。
这虎帐里,都是大通铺。也幸亏这大通铺够大,她和林归付的床位在最背面,离那些个三五大粗的男人远,不然非得被熏死不成。
宋清歌展开了眼睛,要说这林归付最让她对劲的一点,便是长得白净,也爱洁净。这营帐里头的其他九个大男人,常日如果练得累了,外衫一脱,随便拿布沾水拍两手,倒头便睡。
说着,梁梓潇站起来,抖了两下披风,满含笑容地将它支出了箱子里。
梁梓潇:“可我绣的是……”秋菊花啊……
最后,是宋清歌实在看不下去了(一个大男人竟然抱着木桶嚎啕大哭),等林归付失魂落魄地抱着木桶去了炊事营,她转了转手腕,狠狠揍了剩下那九小我一顿。
“施伯伯,十年未见,可还记得小侄?”
宋清歌忍无可忍,按理说,她这么被人烦也不是一回两回了,自她当了郡马后,身边就常有个话不断的梁包子。
宋清歌一怔,他竟把本身认作大哥?也是,她自小与大哥长得便类似,边幅具是承自父母。康永在肯定施奉允的意义前,估计也未曾奉告他本身的身份。
到了熄火的时候,宋清歌躺了下来。很快,身边就传来林归付轻微而有规律的呼吸声,再远一点,是九个大男人一阵阵的打鼾声。
来人是个姣美的小伙子,身上穿戴新兵的褐色皮甲,看来是这批新兵里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