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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人笔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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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狼狈为奸[第3页/共3页]

我点点头,又谨慎翼翼的往上面爬,爬到了黄馨的位置,悄悄的搂过了他的肩膀,说:馨馨,你们此次做得好,再忍忍。

他正闭着眼睛瞎摸呢,我俄然感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古时候有句成语叫狼狈为奸,说狼天生敏捷、速率快,但是脑筋笨,对于要靠脑筋的事情,不太善于。

我表示土豪就是不一样后,钻进了帐篷内里。

段广义点点头,坐在了树根下,说他有信号枪,如果有环境,他直接鸣枪!

大半夜的时候,我俄然醒过来了,一看表的夜光指针,四点半了,这个时候应当大金牙守夜了,我舔舔嘴唇,筹算持续睡的。

这安眠香,估计是她放的。

我让他先别说这些,先看看我们到底少了谁。

现在我们看到的,就是狈搭在狼的屁股上走着。

“娘了个腿子的。”我问风影和大金牙:搞得定这俩精怪不?

筷子稳稳的扎在了夏宝和老太婆的面前,风影大吼一声:小李,点信!

“娘!我窜改主张了,先吃那两个女的吧,他们的肉香。”夏宝对老太婆说。

听我一说,世人纷繁用打湿的衣袖,捂住了鼻子,跑了出来。

狈脑筋天生很聪明,但是有一个天生的缺点,就是前腿非常短,行动不便利,以是它把两只前腿搭在狼的屁股上,一狼一狈,勾肩搭背的出来吃人。

每一个位置都扎上了一根筷子,这是最简朴八卦阵。

这时候,狈的智商公然有了感化。

我让大金牙把尸油取出来,点了这两牲口的天灯:奶奶的牲口,带着我们在这山里玩弯弯绕呢?老金,点死他们!

阿谁上午在我们车里,和我们说“抬棺野生作”的阿谁夏宝。

段广义很自责,捶胸顿足的说:幸亏小李是个警戒人,要不然你们都得被我给害了。

他方才走到帐篷边上,风影发飙了。

安眠香也是深山老林内里常见的植物,它的香味,有让人甜睡的感化,也就是当代的迷香。

我也来不及多想,抓起一瓶水,打湿了衣袖,捂在鼻子上,把段广义给拖了返来,大声的喊了起来:都出来,都出来,出事了,盘点人数!统统的人都用矿泉水打湿衣袖遮脸,内里有迷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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