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注释(1)[第2页/共4页]
[4]称麦加为“没有庄稼的山谷”是《古兰经》的说法,见《古兰经》14:37。本书所引《古兰经》,均利用马坚的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标注体例则遵循学术常例,冒号前为章数,后为节数,以下不再申明。
[12]这十六个字的意义是:内传正法以印证如来佛心,别传衣钵以表示师承不妄。
[19]见《古兰经》1:1-7。
[30]请参看(美国)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
[3]以上排名按照《第四次拉特兰集会决定》,请参看刘新利《基督教汗青十二讲》。但也有人以为阿提拉排名第二,亚历山大里亚排名第三,请参看王美秀等《基督教史》。
[10]乌玛又译乌姆玛,本义是民族,厥后转意为社团、公社,现在泛指天下范围内的穆斯林聚居区和共同体。关于麦地那期间乌玛的性子,学术定义法不一。有学者称其为穆斯林社团,请参看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也有学者称其为公社,请参看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另有汗青学家称其为麦地那国度,请参看刘明翰主编《天下通史·中世纪卷》。
第一章拜占庭
[14]据称伊斯兰教一共有十二万四千名先知,三百一十五位使者。《古兰经》中提到的二十八位先知都是使者。见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
[2]公元445年,罗马主教利奥一世(LeoⅠ)因为在“上帝之鞭”阿提拉手中挽救了罗马城,是以让西罗马天子瓦伦丁尼公布了授予罗马主教特权的诏令,汗青上普通以此作为教皇之始。
[9]此事在《古兰经》中有表示,见《古兰经》17:1。而后,麦加的克尔白被称为禁寺,耶路撒冷的阿克萨清真寺被称为远寺,距阿克萨清真寺300米处的萨赫莱清真寺则被以为是先知的登霄之处。请参看哈全安、周术情《哈里发国度的浮沉》。
[22]首任哈里发阿布·伯克尔(AbūBakr,阿拉伯语,下同)是穆罕默德继配阿以莎之父,穆罕默德临终前受托主持礼拜,在位期间(632-634)堆积清算了《古兰经》,同一了阿拉伯半岛。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Umar)是古来氏阿迪家属贵族,皈依伊斯兰教后影响很大,在位期间(634-644)定希吉拉为伊斯兰教元年,征服了叙利亚、伊拉克、巴勒斯坦、波斯和埃及,后被信奉基督教的仆从刺杀。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Uthmān)是古来氏伍麦叶家属贵族,穆罕默德的半子,在位期间(644-656)肯定《古兰经》的标准版本,征服亚美尼亚和北非,后在内哄中被杀。第四任哈里发阿里('Ali)是穆罕默德的堂弟和半子(法蒂玛的丈夫),公元661年被刺身亡,被什叶派穆斯林尊为第一代伊玛目(与哈里发分庭抗礼的政教合一魁首)。
[28]请参看(美国)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美国)斯塔夫里阿诺斯《环球通史》,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
[32]塞尔柱是突厥的一支,约983年定居于布哈拉四周,皈依伊斯兰教,属逊尼派。苏丹又译素丹,原意是力量或权益,伽色尼王朝马哈穆德(998-1030在位)开端利用,普通指穆斯林国度无宗教权的统治者,近似于可汗。苏丹统治的国度,称为苏丹国。
[8]承认查理曼帝号的拜占庭天子是迈克尔一世,时候是在公元811年或814年,汗青上有分歧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