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情商剑[第1页/共2页]
“李白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三十四岁,在当代迈入了中年,毕竟是在糊口面前低了头。”
就连妙妙也在赞叹:“这个文渊明好短长呀,他是不是赢定啦?”
“在此之前,李白曾求见张洎,希瞥见到玉真公主,在终南山住了一个多月,受尽礼遇,无果而终。在长安,蒙受北门之厄,旋即分开长安,四周流落。在一系列失利前面,李白也不得不低下傲岸的头颅,向韩朝宗求荐。”
“实在厚黑学也是如许的,先厚着脸皮夸人,投其所好,博取好感。然后再黑着心肠,达成了目标,或落井下石,或翻脸不认人。”
文渊明倒飞了百米之远,落地前面如金纸。
“生不消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写出这一句的时候,诗仙李白抛下了他的庄严。用现在的话来讲,他变成了一条舔狗。”
砰!
老的是张天师,小的是雷轩然。
今后情商剑的名头,不胫而走。
“要不是这一招能力太可骇了,我都不肯意叫他夺命剑,应当叫他墨客情商剑。”
“平生矗立独行的李太白,必定也听过很多奉劝,就像这两年很多人劝我‘要有情商,要懂情面油滑’。因而李白变了,马屁如潮,恭维阿谀。”
“幸惟下贱,大开奖饰,惟君侯图之。”
此剑一出鬼神惊,小小墨客能夺命。
他出道时本是个小散修,就因为情商高,获得了花剑仙弟子的喜爱,成为剑仙徒孙。
“当时的荆州刺史韩朝宗,名誉不大,但是李白把他和周公、李膺、平原君相提并论,还夸韩朝宗‘制作侔神明,德行动六合,笔参造化,学究天人’,这明摆着是昧着知己说话了。”
远处有人赞叹起来,想起了文渊明的过往。
“面前这位高情商的情商剑,恰好致敬这个期间的李白,我欠都雅他。”
妙妙如有所思:“听伱这么一说,仿佛还真是一回事。”
他握着一支羊毫,没沾墨水,笔锋干净如新。
每写出一个字,文渊明气势就强大一分。
张天师微微点头,对弟子的观点很对劲。
话音刚落,一语成谶。
如果说那几千道剑气,仿佛白炽灯,那么一闪而逝的刀光,就如同天上的太阳,袒护了统统光芒。
“好派头,不愧是情商剑!”
高桥美奈子还是一样的配方,一样的味道。
妙妙表示不平:“这类高情商的人,战役中必定也特别聪明,他为甚么赢不了?”
裴隐回了六个字:“脸皮厚,心肠黑。”
雷轩然长篇大论,很有本身的设法。
和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分歧,文渊明主张入庙堂,做人要有高情商。
“何故见得?”老天师问道。
“何令人之景慕,一至于此耶!”
文渊明所写的,鲜明是李白名篇《与韩荆州书》。
刹时出刀,刹时收刀。
擂台上的文渊明,手中并没有剑。
雷轩然显得很冲突:“以文载道当然短长,可他恰好选了这篇文章,落了下乘。”
伴跟着刀光一闪,无数剑气,顷刻间化为乌有。
裴隐也有他本身的设法:“我们常见的那些高情商的人,说话特别好听,从不获咎人,总能不经意间达到他们的目标。”
只因这篇几百字的文章,全数写完的时候,能力太大,见谁灭谁,以是又有了墨客夺命剑的称呼。
“人的平生分为很多个阶段,这个阶段的李白,我不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