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五彩涮肉[第2页/共3页]
我斟上一壶青梅酒,揭开那黄铜锅盖,余飘飘忍不住叹到:“好标致的火锅!”只看那火锅里清汤如水,却因为沸腾飘出令民气醉的鲜香滋味。锅里散落着五色食材,红的是宁夏小枣,黄的是秋菊花瓣,绿的是芳香薄荷,白的是水嫩葱白,另有一味玄色食材,我特地指了指,含笑问余飘飘:“你可晓得这是甚么。”余飘飘看畴昔,不由也猎奇起来:“这是?”我用心绕起了关子:“小枣为了去炭火的辛辣之气,菊花为了降羊肉的炎热之气,薄荷为了调和滚汤的沸腾之气,葱白则是为了消灭肉汤本身的腥臊之气,实在都是浅显食品,但这玄色的食材......”我用心停顿了一下,“则是我姨婆保藏多年的一块龙肝,为了去你身材里的渴血之气。”余飘飘听完我的话,倒是愣住了,大大的美目里一下滚出几颗泪来。
我俄然笑起来,但是边笑却边滴着大颗大颗的眼泪:“是啊,我也想问,他为何不与我一起。”我一仰脖子,喝干了剩下的酒:“孟奇现在是死是活,我都并不晓得。只不过一次他去登山,就再也没返来,他们都说,他死于雪崩。”在余飘飘骇怪的眼神里,我抹干泪,对着她嫣然一笑:“不过即便他死了,我也要找到他。”
我又让喜善去市场买了一只上好的棒骨配上枸杞、上好的菌子一起小火慢煨着,等骨头酥烂到能用筷子扎出小洞的时候,再捞去统统食材只留汤汁。可还是嫌那汤油腻,再用糯米纸吸去上面的浮油。做到如许,还是不敷,得再用剁的细细的鸡茸团成丸子,用那鸡脯肉丸子滤去汤里残剩的浮渣,直到一锅汤清澈见底才行。我拿一只小勺,微微舀一点儿尝了尝,公然融会了棒骨的香、枸杞的甜、菌子的鲜以及鸡脯肉的光滑。我对喜善点点头:“去拿那只黄铜碳锅出来,一会儿就用这汤做锅底。”喜善啧啧称奇:“你们这些厨子,可让我真的明白了,甚么叫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我笑起来:“都说人生百味,可不就是为了在吃上,多体味一些吗?”喜善一撇嘴:“我看啊,这就是馋。”我点头:“喜善你说得对,就是馋!”
余飘飘如花普通的双唇却暴露一丝苦笑:“现在再问一句愿不肯意,又有甚么意义呢,我只晓得等了这么久,已经等成了风俗,那句想问的话,实在我已经有了答案,可想见他的心,却始终没有窜改过呢。不过,我越来越不晓得,能不能见到他,或许也有一天,我真的烦了,也就归去了,让本身忘了这统统。”
我持续柔声说到:“你虽没有喝孟婆汤,又有孟奇给你人皮面具,但人鬼始终分歧,如若要保持生机,不免巴望新奇血肉,我晓得你又不肯伤人,唯有寻些植物内脏来吃,但这都是治本不治本的体例,那种渴血的打动必将烧的你痛苦不堪。古法都说龙肝可止统统欲望之燥火,加上这五色涮肉的轻柔之味,想必是能按捺一段时候你身材的不适。”
“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酒越喝越少,余飘飘终究问到:“孟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