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King是当之无愧的王[第1页/共2页]
他享用地眯起了眼眸,铅灰色的眼睛,光芒暗抑。
很明显,鲜美柔滑的牡蛎,让他想到了某天早晨,某些忌讳美好的经历。
雷斯很有些无语,King比来一段时候对牡蛎的爱好,的确达到某种狂热的境地。
在南城的地界上,King就是当之无愧的王。
“维克多还是没有放弃调查方漪澜的身份和行迹吗?”
他的思路又如何瞒得过御景宸的眼睛,“卡萨诺瓦每日生吞四十只牡蛎,是为了周游在数之不清的美女之间,而我只看上了一个。”
他看上的东西,即便不择手腕也要弄到手。
必竟,King在碰到方蜜斯之前,完整没有那方面的需求。
“方漪澜和沈智阳有婚约?”
雷斯刻毒的脸有些微微发红。
车窗缓缓合上——
雷斯这才松了一口气,翻开对讲机,号令道,“顿时变动车序,打乱本来的车子队形。”
以是,当日维克多退走以后,他就命人改了方漪澜的相干信息,以及统统能够被维克多查到身份的质料。
这里是Z国,是一个法制管束相称严苛的国度,没有持枪自在,也没有豁免,雇佣兵也不敢明目张胆的行凶杀人。
一身玄色的衬衫,烘托着他如同汉白玉雕的体格,更显得气质冷硬凉薄。
以是,才会如此钟爱牡蛎这类奇特的食品?
尾指并分歧适佩带嵌镶的戒指,但这枚戒指是为方漪澜量指订做,他只要尾指才气勉强戴得上。
雷斯真的不敢再胡思乱想了。
御景宸将重视力放到车座前餐桌上的一盘牡蛎。
而这位方蜜斯,能挑起King身为男人的本能欲-望,乃至让King为了她不吝挑衅全部莫罗斯家属。
御景宸悄悄拨弄着右手小指间的黑宝石戒指。
King是踩着尸山血海登上御氏掌权者的王座,不晓得有多少人暗中窥测着他的性命。
也是以,才肯定她不是敌手派来决计靠近,或者是刺杀他的人。
不晓得为甚么,雷斯感受King有些不悦。
墨梅会馆那天早晨,她偶然闯进他的房间,他就认出这个女人就是南城鼎鼎大名的方漪澜。
“大情圣卡萨诺瓦的毕生之至爱,就是牡蛎,这家伙能一天周游在十数美女身边的法门就是,归功于每日生吞40只牡蛎,以是牡蛎对男人而言,是金枪不倒的催情圣品。”
伸出舌尖舔了舔嘴角溢出的汁液,行动勾魂非常。
车窗缓缓降下,站在路边的恰是墨梅会馆与他一夜缠绵的女人。
足以见得这个女人已经挑起了他的兴趣。
为了方漪澜,King可谓是用心良苦。
再说,南城是他的地界,在他的地盘上对他动手,这是笨拙到了顶点的行动。
每日五只牡蛎对付一个女人,充足他日日风骚,夜夜歌乐!
足足非常钟,车序不断的改换,根绝了任何人规律性的窥测。
坐在他身边的雷斯,不附和的看着他,“King,您不该随便将车窗放下来的。”
手固执银刀,文雅地撬开蚌壳,鲜美蚌肉,透明的汁液,淡淡腥咸的气味,莫名的就媚谄了他。
雷斯敛下思路。
“啰嗦!在南城的地界上,没人敢对我动手。”
维克多此人凶险放肆,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
“牡蛎的魅力,就在于它能让男人,感遭到非常销魂的美好滋味。”
御景宸喝下牡蛎腥咸的汁水,神采昳艳横生更加愉悦。
任何胆敢冲犯他权威的人,都将支出血的代价。
别看他在女人身上荒唐,实在很有几分离腕,不然也不会被莫罗斯至公如此宠嬖。